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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数字网络技术正在泄露你的隐私

2014年10月11日 16:11 |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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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时代,每每谈及信息安全与隐私问题,人们总是习惯将其与“侵权”联系在一起,认为个人信息泄露是受到了他人侵犯,把隐私泄露完全归咎于人。事实上,在以互联网为主导的数字化和网络化传播模式下,媒介技术本身便倾向于泄露个人隐私,构成信息威胁。

  隐私泄露的技术诱因

  美国学者尼尔·波兹曼认为,任何媒介技术都有内在的负面倾向,会在潜移默化间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这一观念同样适用于隐私安全问题,在个人信息不断被泄露的今天,数字网络技术难辞其咎。

  社交网络媒介技术诱发用户“自我暴露”隐私信息。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社交网络极大地满足了用户的信息分享诉求,人们急切地在这个平台上展露自我。从早期的QQ空间、人人社区,到现今的微博、微信,大批使用者在网络社区中直播自己的生活,不仅用文字表达心情,还要通过秀照片、上传即时位置等叙说动态。“自我暴露”是个人进入社交网络空间的自觉或不自觉行为——在一个熟人、陌生人与“半熟人”并存的空间中,分享和暴露是参与其中的基本要求,任何不能在此空间袒露自我的人,要么主动远离这一空间,要么在这个空间中被彻底忽视。

  信息采集技术的隐蔽和便捷导致隐私信息“被动暴露”。即使只是漫不经心的随意浏览,我们的一举一动都会在网络空间留下踪迹并被记录收集。此外,用个人信息换取网络服务成为当前互联网运作逻辑下的“隐私经济学”。正如有媒体所指出的那样:“我们使用手机大众点评,交换出地理位置信息;我们使用QQ,交换出好友关系;我们使用京东商城,交换出联系方式。这些交换虽然难以用价格标示,却无一不让你觉得物有所值,否则你大可放弃它的服务。”

  公开的数字化信息检索技术让个体隐私能够被任何人窥视。在互联网公开检索技术面前,个人信息逐步透明化,我们似乎生活在别人的眼皮底下。百度、谷歌等信息检索的便捷与公开使得大多数网络用户无所遁形,只要在检索框里键入姓名,辅之以相关条件,关于某个人的几乎全部网络信息便像商品一样逐条呈现在电脑屏幕上。

  删除和遗忘信息成为奢谈

  牛津大学教授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在《删除》一书中指出:进入数字网络时代后,世界已经开启“记忆模式”,记录信息不再是难题,想要删除和遗忘信息却变成了奢谈。

  多渠道和永久性的信息保存技术使得网络世界的信息删除成为奢望。回望前数字化时代,信息存储主要以实体形式存在,使用者对于信息的录入、提取、删除、分享都能够自如地掌控。如今,数字化传播技术改变了信息的实体储存方式。当一条信息发布到网络空间并引起公众关注时,众多互联网用户都会参与信息的扩散和存储,最终使得该信息渗透到互联网的各个角落,无法彻底清除。

  信息的肆意泛滥极大威胁着个体的隐私和生活。面对这一现实,允许信息删除,寻求“被遗忘权”,成为人们应对网络安全的积极尝试。2010年,一名西班牙男子因不满谷歌将一则1998年刊登在西班牙媒体的涉己信息放在公共搜索结果中,而向欧洲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删除相关数据或采取相关保护措施。今年5月13日,欧洲法院作出最终裁决,认定用户拥有“被遗忘权”,支持该男子的诉讼。此后,谷歌面向欧洲用户推出了一项全新服务——可以应用户要求,将他们认为有异议的内容从搜索结果中删除。

编辑:于玮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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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网络 隐私 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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