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社情·民意>钜惠民生 钜惠民生

天津六部委联合发文取消限购

2014年10月18日 14:15 | 来源:新华网
分享到: 

  按照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分类调控的要求,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公积金中心六个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主要内容如下:

一、 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一)本市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及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再对其家庭拥有住房情况进行查询;取消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办理购房和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时需提交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限制性规定。

  (二)取消对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和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在我市购房的有关限制性规定。

二、 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

  (三)对符合分类调控政策精神,购买第二套(及以上)自有住房的,按照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关于购买第二套自有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支持居民合理住房贷款需求。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五)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缩短放贷审批周期,合理确定贷款利率,配足住房贷款额度,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发行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期限较长的专项金融债券等多种措施筹集资金,专门用于增加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投放。

编辑:于玮琳

01 02 03

关键词:天津取消限购 六部委 房地产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