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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明年两会还要为女大学生就业建言

2014年11月26日 14:57 | 来源: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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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大学生“就业难”普遍存在,近年来仍没有根本性改变,省政协委员、沈阳师范大学软件学院院长刘杰对此问题持续关注又倍感无奈——

  本报讯(华商晨报华商响网记者常旭 主任记者 张丽彬)省政协委员、沈阳师范大学软件学院院长刘杰2011年曾在省“两会”上,为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建立就业公平机制提出四点建议。

  但是,近年来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在全国普遍存在,仍旧没有根本性的改变。在明年的省“两会”上,他还将继续为解决女大学生就业难题建言献策。

  四点建议促女大学生公平就业

  刘杰发现,工科类的岗位,企业通常更愿意录用男生。为此,他在2011年省“两会”期间,提出了关于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建立就业公平机制的建议:1.禁止用人单位性别歧视,对于吸纳女大学生较多的企业单位在税收上予以一定的倾斜;2.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增加更多的适合女性工作的岗位;3.高校也应科学设置专业,一些不适合女生就业的专业应适当控制招生人数;4.学校应加强对女大学生的就业指导。

  当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建议回复中表示:我省已颁布了《辽宁省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规定》,其中明确“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高校毕业生或提高录用标准”。在一些公益岗位上我省正采取措施,给女大学生创造机会,在基层管理和公共就业服务岗位中,安置女大学生占总数的50%以上。

  女大学生就业难没有根本性改变

  “近年来,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仍旧没有根本性改变。”这是令刘杰感到比较无奈的一件事情。这四条建议中,对于政策倾斜一项,沈阳市已经制定了对高校毕业生促就业的普惠政策,即: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毕业2年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按实际吸纳人数给予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社会统筹部分50%的社保补贴。

  从经济发展情况看,服务业的岗位也没有明显增加。在学校专业设置上,本身也没有招生男女限制。不过,在对女大学生就业指导上,一些高校进行过指导,但没有建立长效机制。

  再建言:女大学生就业指导应建立长效机制

  为此,刘杰表示,在明年的省“两会”上,他将再关注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目前比较有效的措施是高校加强对女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关键是建立长效机制。

  刘杰认为,女大学生不懂得职业生涯规划,缺少就业指导,自我意识、自我定位不清晰,学校应及时给予必要的指导,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课程,开展职业就业咨询。

  “女大学生应正视社会现实,明确自身特点,提高就业自信,合理规划,拓展就业口径,提高应对就业压力的能力。”刘杰说。

  全国人大代表张素荣:希望出台更多优惠政策支持女大学生就业

  全国人大代表、鞍山华夏巾帼社区服务有限公司工程师张素荣,曾经在全国“两会”上就大学生就业问题,特别是女大学生就业难提出过建议。而近些年,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更加突出。在这种情况下,仍有企业在招聘中“限男拒女”。虽然在《劳动法》中明确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但是没有明确监管部门,以及具体处罚措施。企业招工中性别歧视的问题,监管仍旧处于空白状态。面对“限男拒女”的招聘要求,女大学生也只能望而兴叹,投诉无门。

  张素荣代表表示,她将继续关注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希望国家出台更多优惠政策来支持女大学生就业,通过相关部门解决企业用工中性别歧视问题,使女大学生的就业权利得到保障,在缓解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上有实质性的推进。

编辑:杨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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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学生 需求 岗位 委员 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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