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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王大峰死亡事件:"杀"死父亲被锁笼中 遭弃饿死家中

2014年12月09日 10:47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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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精神病人的两次审判

  断药后,王大峰明显精神失常,大喊我要杀人。法院的两次开庭均因王神志不清而休庭

  2013年11月13日,警察上门,让王大峰母亲签字,说明天把王大峰送回来。当时村民王以明父子在帮张本彩垒锅台,便同张本彩一起质问上门的警察,王大峰究竟怎么样了?

  “我怕大峰回来时是疯的,我弄不住他,他再伤了人该怎么办?”张本彩说,因为情况不明,她没敢摁手印。

  “王大峰已经犯病了,应该得到治疗而不是把病人交给家人”在律师苏怀东看来,王大峰犯病后,警方应根据2012年12月3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会议通过,已发布施行的《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收拘时或者收拘后,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应当出具建议停止执行拘留通知书,建议拘留决定机关做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事实是,警方并没有把王大峰送到医院,就在张本彩拒绝签字的同一天,邳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了王大峰。

  检方的起诉书上称,本案由邳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大峰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3年11月12日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受理后,于2013年11月13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在检方的起诉书上,找不到关于王大峰精神病史的描述。

  张本彩并不讳言,事情到了这步田地,即便相关部门将王大峰放回,她也不会接收,除了担心儿子又复发成为重症精神病人,她还要“讨个说法。”

  已经犯病的王大峰在看守所呆了下去。

  直到今年2月21日,王大峰家人被通知,王大峰的案子2月24日开庭,“在这之前我们什么也不知道,2013年11月13日,警察上门,让张本彩签字,只说明天把王大峰送回来,没提案件情况。”

  开庭前夕,王玉梅托人花了5000块钱去请了律师,但2月24日的开庭不到5分钟即中断,这是王大峰自去年9月被带走后,张本彩第一次见到他,法庭上,王大峰大呼小叫,明显精神失常。

  2014年4月23日再开庭,又是刚带上人就又休庭,“他疯得更厉害,根本不认识我,喊叫的只有一个意思:我要杀人。”

  休庭。法庭商议,决定送医。

  11月25日,新京报记者从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拿到王大峰死亡前的最后一段治疗病历。这份记录上注明,王大峰在今年5月8日被送医,送医者为邳州市看守所,联系人为一吴姓警察。

  病史一栏称,王大峰于2013年底盗窃村民财物被看守所羁押,入看守所后患者病情反复,近一个月主要表现为自知力丧失,不停自言自语,胡言乱语,易激惹,和人争吵,威胁他人等。

  医院的诊断结果为,王大峰患躁狂症,精神分裂症待查。

  王大峰在医院待了167天,于今年10月22日出院,出院情况标注,王意识清醒,情绪稳定,自知力大部分恢复。东方医院医务科证实,诊疗费是派出所结的。

编辑:于玮琳

关键词:精神病人 遗弃 王大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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