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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协商民主贯穿政协履职的全过程

2014年12月31日 09:35 | 作者:叶明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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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讲话中指出,“人民政协要发挥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这一重要论述,为新形势下做好人民政协工作,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指明了方向。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必须进一步认识和明确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中的地位,充分发挥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政协履行职能全过程。

  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正确方向。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在推进协商民主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这是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的根本保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始终坚持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更加自觉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政协工作放到党委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进,紧扣改革发展献计出力。始终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代表性强、联系面广、包容性大的优势特色,通过协商民主广泛凝聚共识,增强团结联谊,不断巩固和扩大统一战线,为改革发展添助力、增合力,广泛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能量。始终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自觉按照人民民主重要实现形式的要求开展政协各项履职活动,为社会各界群众广泛协商积极搭建平台,不断丰富协商形式,畅通民主渠道,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正确把握协商民主与政协履职的辩证关系。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能,是人民政协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的实现途径。无论是政治协商,还是民主监督、参政议政都是协商民主在人民政协的集中体现和实现方式,每一项职能都体现了协商民主;而每一项职能的切实履行,又可以更好地发扬人民民主,体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价值和优越性。正确把握两者的辩证关系,要求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理解和把握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明确履职方向,改进履职方式,切实履行好三项职能,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实效和水平。

  在履职中充分体现协商民主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协商民主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其精神包括平等、商量、合作、民主等,它要求平等的协商主体,采取磋商讨论的方式,在求同存异的前提下达成共识并采取集体行动,以实现共同的理想目标。人民政协兼容并蓄、不同而和,其特质与协商民主精神有着天然的契合度,为推进协商民主提供了制度化的平台和渠道。特别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我们党治国理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也越来越走向平等对话、合作推进、协同治理。这就要求我们主动顺应这一时代要求,在履职全过程、各环节中充分体现协商民主,把平等、商量、合作、民主的协商精神贯穿其中;要求我们扩大开放度,增强包容度,提升透明度,在议题选择、线索征集、工作推进过程中广泛听取意见,创造条件让更多的市民代表、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能够参与政协的民主协商中来;要求我们重视培育协商文化,搭建对话平台,引导不同意见在政协进行对话交流,扩大社会各界的有序政治参与,努力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使政协协商民主过程真正成为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成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

  始终坚持和实践党的群众路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人民政协要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就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要始终坚持“人民政协为人民”的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政协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作为政协工作根本方法,把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作为政协履职的重点,知民情、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切实做到政为民所议,言为民所建,策为民所献,力为民所出。进一步发挥政协组织的独特优势和作用,更加广泛地团结和联系各界群众,更加充分地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更加经常地和群众商量,使政协真正成为收集民情、倾听民声、反映民意的重要渠道,成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广泛商量、经常商量、深入商量的重要平台。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摸清真实情况,提出解决办法,让政协履职更接地气、更有实效。

  扎实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战略任务。把政协协商民主纳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中去思考和谋划,树立全面履职的理念,按照党政所需、群众所盼、政协所能的原则,科学制定协商计划,增加协商密度,在主体、内容和方式上充分体现协商的广泛性。积极搭建协商平台,拓展协商形式,充分发挥常委会、党派、界别、委员和机关的作用,多层面、多层次、多层级开展协商对话。坚持重心下移,推动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助推基层协商民主发展。坚持真协商,认真落实好“协商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把协商纳入党委议事规则、政府工作规则,纳入党委、政府及其办事机构办文办会的必经程序和重要内容”,以及“未经协商的内容不上会、不讨论、不决策”等要求,真正做到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以程序规范促进协商充分到位、民主充分发扬。以改革精神、法治思维、创新举措推进履职理念、履职制度、履职方式、履职手段、履职主体的现代化,切实提高自身的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实践,总结新经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挥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也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的过程。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认真学习把握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提出的关于人民政协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加强对政协履职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不断深化对政协工作的规律性认识,以理论创新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着力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政协协商民主制度体系,加强政协履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推进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以制度创新确保政协职能作用的更好发挥。进一步改进协商方式,增加协商密度,建立健全提案、会议、座谈、论证、听证、公示、评估、咨询、网络等多种协商方式,通过各种渠道、形式、方式和层次,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推进政协工作创新。

  近年来,杭州市政协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政协履职制度建设,着力构建多层面的政协协商民主运行机制,积极推进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和网络拓展,充分发挥界别特色作用和委员主体作用,探索职能性专委会改革试点,努力推动协商民主在杭州的探索与实践。下一步,我们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改进提高政协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强大武器,紧密结合杭州实际,用讲话精神总结工作经验,用讲话精神明确工作定位,用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工作,切实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使人民政协更好地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重要使命。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杭州市政协主席)

 

 

编辑:付鹏

关键词:协商民主 政协履职全过程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杭州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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