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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错抓46公斤黄金遭没收 讨要12年无果(图)

2015年01月28日 11:34 | 作者:宣金学 |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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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少赔偿多少你可以接受?”

  在于润龙看来,第二次被逮捕和有罪判决,“主要是和黄金有关”。他以错误判决为由,向丰满区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请求赔偿义务机关依法赔偿因其违法逮捕233天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并且依法退还错判没收的黄金。

  2013年11月,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决定对于润龙进行国家赔偿,支付于润龙赔偿金42487.55元,并对于润龙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

  事实上,这已经是丰满区法院对于润龙作出的第二份赔偿决定书。2006年,丰满区人民法院连同丰满区人民检察院就对于润龙进行过共同赔偿,赔偿金总计4104.8元。

  关于46公斤黄金的赔偿,却是难上加难。于润龙一度怀疑“黄金并没有上缴国库”。他曾到吉林市财政局罚没处查询,没有看到相关单据。吉林市公安局罚没处杨处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当时我查到了上缴记录,但具体的罚没日期记不得了”。杨处长并未找到2002年度的存档记录,“当年还不是电子记账,可能已经依法销毁了”。

  桦甸市政法委了解于润龙的上访情况,也跟着着急起来,他们给上级部门吉林市政法委写了一份《关于于润龙进京上访情况的汇报》:在于润龙潜意识里,上级政法机关不作为、推责任、一拖再拖,根本就是拿百姓事当儿戏……该案件已经十几年了,上级相关部门应当给一个合理的答复和结论,不应当久拖不决。

  久拖不决,这也是国家赔偿制度走过20个春秋所面临的一大困境。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指出,在违法归责原则之下,如果一个行政机关给予了国家赔偿,就说明有违法行为,这在考核时将会十分不利。因此,一些行政机关为了否认违法行为的存在,就会千方百计阻挠国家赔偿。

  据最高人民法院披露,2013年全国审结国家赔偿案件共2045件。“我们应该远远超过这个数字,但赔偿案件实践中这么少,多数走信访或其他途径去解决,这恐怕是《国家赔偿法》实施的一种悲哀。”参与该法起草的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曾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2045件分解到全国3000多个基层法院,平均每个法院不到一起,这不合常理。

  于润龙拿到吉林市公安局的赔偿决定书的三天后,《国家赔偿法》施行20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据披露,20年来,全国法院共受理国家赔偿案件13.4万余件,审结12.5万件。其中,包括浙江张氏叔侄案、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安徽于英生案……这些改判无罪的案件,使国家赔偿被公众关注。

  马怀德和今年78岁的应松年,因为于润龙案还曾坐到一起。2004年5月和2009年3月,北京多位法学专家对于润龙黄金案的定性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参与论证的还有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北京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兴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事诉讼法学教授陈卫东,等等。

  于润龙坐在靠门的角落里,听几位法学专家热烈地进行辩论。“这些都是经常在中央台露脸的学者,当时看到他们为我的案子做论证实在太意外了。”于润龙说。

  第二次论证时,专家们认为,“当事人依法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今年1月4日,于润龙收到了《吉林市国家赔偿决定书》。虽然该决定书同意按当时变卖黄金的价款赔偿于润龙,但这让他多多少少看到了希望。特别是上一次见吉林市公安局的领导时,领导开始以商量的语气问于润龙:“最少赔偿多少你可以接受?”

  马怀德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依据新修改的《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应该返还原物,返还不了应该按现在的黄金价格折价赔偿。

编辑:牟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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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男子被错抓 46公斤黄金遭没收 黄金价格 46公斤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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