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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官司打一半房子没了 有关部门表示系“误拆”

2015年02月02日 13:41 |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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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拆迁户官司打一半房子没了 有关部门表示系“误拆”

拆迁户官司打一半房子没了 有关部门表示系“误拆”

金水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本报记者 卢义杰/摄

  官司打到一半 拆迁户房子没了

  郑州中院:谁都无权“绕过法院强拆”

  刘馨自学了法律,但没想到,她的对手并不按法律出牌。

  这个第一次打官司的拆迁户,因为不满一份房屋征收决定,在2013年12月把河南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告上法庭。2014年12月30日,距起诉日一年零六天之后,败诉的一审判决到来。

  事实上,即使胜诉,判决对她来说也没有实际意义了。因为当官司正在进行的时候,她和其他几名拆迁户的房屋已经被拆除。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有关法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法院没有批准强拆。而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给刘馨等几名拆迁户的解释是:房屋是被误拆的。

  记者逐一核实发现,在起诉金水区政府的100余个拆迁户中,未签补偿协议但绕过法院被拆房的居民,至少有15户。这尚不包括未能联系上的起诉者以及其他未起诉的拆迁户。对此,官方暂未公布准确数字。

  虽然败诉,但令多名拆迁户“欣慰”的是,判决书强调——“无论房屋征收决定是否合法,是否应予执行,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均无权在未经人民法院审查执行的情况下,强制拆除被征收房屋。”

  “一把手”三次庭审均未出庭应诉

  当把金水区政府告上法庭的时候,拆迁户孔光认为,区长一定会坐在被告席上,“他能解决老百姓的问题。老百姓有诉求,他可以听一听啊”。

  第一次打官司的孔光有点紧张,她捏着几页材料,“紧张得连话都说不连贯”。之前,这名商人特地下载了行政诉讼法等近40部法律。在她新买的60GU盘中,案件资料占了35G。

  此案因金水区政府2013年8月22日的一份房屋征收决定而起。该次名为“金水区寺坡六里屯连片改造项目”的征收,共涉及1844户人家,面积197.5亩。被划入征收范围的孔光、刘馨等拆迁户认为,征收决定并不合理。

  这片征收范围,既包括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单位家属楼,也有基础设施落后的两个城中村。这里既是郑州寸土寸金的中心地段,也是政府认为需要改造的旧城区。

  郑州中院对此案十分重视。庭审之前,2014年3月24日,该院向金水区政府送达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通知书》。

  郑州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已有多年。中共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吴天君曾批示,要研究督查行政领导出庭应诉问题,敬畏法律,尊重法庭。此事当时被《人民法院报》头版报道。

  令孔光失望的是,作为区政府法定代表人的区长没有出庭应诉,“我们当时就拒绝继续开庭”。

  4月1日,郑州中院给金水区政府下发了《司法建议书》。建议书提出,区政府未按照规定由法定代表人到庭应诉,“不仅进一步激化了你单位与原告间的矛盾,亦给我院的正常审判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

  “现原告仍坚持要求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庭应诉,并要求按照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办[2014]1号文件的规定追究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出庭应诉的行政责任。”建议书措辞严厉。

  5月15日,庭审继续进行。这一天,副区长来了。

  “副区长就副区长,副区长也是个区长嘛,总比来其他人糊弄强。”孔光说,拆迁户有点失落,但无可奈何。

  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对于这个房屋征收决定,金水区2014年至少100余个拆迁户向法院提起13起诉讼。庭审共3次,副区长出庭两次,区长均未出庭。一次,副区长曾解释称,区长当天有重要活动。

  在多份判决书记载的诉讼请求中,拆迁户主要认为,房屋征收决定存在程序问题、征收补偿不合理、政府信息不公开,还存在用断水断电等方式逼迁的情况。

  对此,金水区政府出具一系列证据,以证明房屋征收决定合法,且给予的补偿依法依规,甚至还高出国务院规定的标准。

  郑州中院最终没有支持拆迁户的请求。不过,这份判决的诞生有些特殊:判决日期距受理案件已时隔1年。而正常情况下,行政诉讼一审判决应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

编辑:王沥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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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拆迁户官司打一半房子没了 有关部门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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