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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改进我国收养制度 放宽门槛加大监管

2015年02月28日 11:33 |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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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缺乏有效监督

  我国目前的收养审查和批准事项都是由县级以上的民政部门一手操办,收养过程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督。现有的法律政策主要是对送养收养程序、条件等作了规定,对于收养后续事宜,如收养儿童是否被虐待等没有相关规范条款,导致其完全处于一种放任自流、失控的状态。儿童被收养后遭虐待的新闻近年来不断被爆出。

  诸多问题暴露出儿童收养在制度建设、政策环境、实际操作方面存在的缺陷。建议对收养制度进行改革,出台政策鼓励家庭收养作为弥补政府对孤儿救助不足的最重要的渠道,这样,政府也可以腾出更多人力、物力、财力来保障难以被收养的“残疾孤儿”。

一、 修订相关法律,放宽收养门槛

  随着我国逐步放开二孩政策的实施,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密切结合的“无子女”才有资格收养、“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的政策也应相应作出调整。失独家庭收养,和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特别重大突发事件致孤的儿童收养应优先办理,并放宽年龄、收养人条件等限制。应允许一定范围内的事实收养经过公证转化为合法的收养关系。

二、 严格规范儿童收养,加大监管

  “放宽并非放任”,要建立“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下的收养前审核考察制度和收养后的跟踪回访制度,在相关法律条文中加入被收养后的儿童权益保障内容。对于因收养问题发生的违法行为必须严厉打击,将违法行为人情况纳入诚信记录。

 

编辑:孙莉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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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进 收养制度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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