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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制药审批何时不再“蜗牛行”

全国政协调研仿制药产业发展 建议设立区域性药审中心

仿制药的问题是医改中的一大难题,要下‘壮士断腕’的决心,加强顶层设计,采取综合措施予以解决

2015年08月14日 08:45 | 作者:李木元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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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层审批并设立区域性药审中心

  鉴于新药研发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世界范围内都在鼓励仿制药发展。“比如美国,对于疗效确切、临床急需的仿制药优先评审,并建立了快速评审通道。我国应借鉴美国经验,考虑实行‘一报一批’制度。”赵东科建议。

  李大魁则呼吁建立以“临床急需”为导向的仿制药审批“绿色通道”,对临床急需的首仿、早仿药品快速审批,以解决临床用药可及性和可负担性的问题。

  王锐表示,由于我国药品评审队伍严重不足,可考虑采取“集中与下放相结合”的分层方法提高审批效率。比如说,血液制品、生物药品以及原创药品等仍由药审中心审评,其他视情况下放。

  肖红认为,可考虑建立区域性药审中心。比如湖北是仿制药大省,可建立以湖北为中心的中南五省药品评审中心,实行区域性审评,以解决药品审批难题。

  “为防止出现‘一集中就慢,一放就乱’的情况,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审中心可对区域性药审中心垂直管理,并加强培训和飞行检查。”侯艳宁建议,对于低水平重复的申请应提高评审标准,过度低水平重复的可退回申请。

  7月31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了《关于征求加快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问题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公告》。《公告》中提出了提高仿制药审批标准、严惩注册申报造假行为、退回不符合条件的注册申请等10条措施。

  “仿制药的问题是医改中的一大难题,要下‘壮士断腕’的决心,加强顶层设计,采取综合措施予以解决。”黄洁夫的话道出了委员、专家及药企的一致心声。

 

编辑:薛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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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全国政协 仿制药产业 设立区域性药审中心 仿制药的质量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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