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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广告法今起实施 10岁以下儿童禁代言仍可视情况出镜

2015年09月01日 09:20 | 作者:李婷婷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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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去年广告经营额近2000亿元

  近日,市工商局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新<广告法>指导意见》,表示要运用信用管理、大数据监管、社会共治等10项措施,健全广告监测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贯彻落实新《广告法》。

  严格广告发布登记

  北京是全国最大的广告市场和广告媒体中心,共有广告经营单位28845家,媒体2346家、广告从业人员逾12万人。去年广告经营额1921亿元,约占全国的三分之一。

  市工商局表示,新《广告法》实施后,将严格广告发布登记,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单位,都应依法向工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并将健全广告监测监管体系,运用大数据技术,有针对性地监测与监管。

  市工商部门还将加大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执法力度,根据新法,最高可处以200万元罚款,并可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对违法的广告代言行为,将依法没收广告代言人的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罚款。

  京津冀推进广告执法合作

  除了加强自身监管,市工商部门还将联合宣传、卫计委、网信办、公安、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按照部级联席会议机制,共同治理虚假违法广告。

  同时,推进京津冀等省市间的广告执法合作,完善广告案件通报和信息共享,跨省市广告案件移转,对违法广告的发布者、经营者、广告主一并查处。

  市工商局表示,工商部门在加强广告事中、事后监管的同时,还要发展广告。将搭建两岸四地广告业交流合作平台,促进重大广告产业项目落地等。力争到2020年实现广告市场规模突破2500亿元。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李婷婷

 

编辑:玄燕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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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广告法 儿童 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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