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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机关报:有的派驻机构成了“不抓老鼠的猫”

2015年09月16日 09:46 | 作者:王鹏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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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解决以上问题?

  派驻纪检干部就是组织派到驻在部门搞监督的“猫”。是“猫”,就要会抓“老鼠”,敢抓“老鼠”。如果不能忠于职守、敢于负责、敢于监督执纪,对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既不报告又不处置,反而身在其中甚至乱在其中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对策建议一:严格执纪监督,强化责任担当,破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问题。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派驻监督干的就是得罪人的活儿,要担责任、敢监督。派驻就得有个派驻的样,要讲得出驻在部门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说得清楚有反映的具体人和具体事。”近期发表的“学思践悟”专栏文章为派驻机构开展纪律审查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直以来,派驻纪检组难以将监督执纪问责落在实处,主要是思想上认为与驻在部门的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同在一个屋檐下’、‘同吃一锅饭’,情感方面‘人熟拉不下面子’。针对这一问题,派驻机构要牢记职责使命,增强担当意识,勇于监督执纪,敢于发声亮剑,让派驻监督更有权威。”辽宁省纪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组长周尊安表示。

  部分派驻机构负责人还指出,对那些长期在同一部门工作的派驻纪检干部,要定期交流,解决“熟人监督”的问题。同时,改善对党政机关的考核办法,对主动查办本部门、本系统腐败案件和作风问题的,或者主动向上级纪委提供有关线索的,不但不予扣分,而且要适当加分,从而调动部门党组支持派驻机构查办案件的积极性;对派出机关或其他执纪执法机关直接查办的腐败案件和作风问题,查实发现部门党组、派驻机构存在瞒报、漏报行为的,严格实施“一案双查”,追究责任。

  对策建议二:加强培训和锻炼,提升能力素质,解决不会监督、不善监督问题。

  派驻机构是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机构要加强纪律审查,要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入手,强化派驻机构及干部纪律审查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方面,加强对派驻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派驻纪检干部的业务能力;另一方面,定期组织派驻纪检干部到派出机关进行挂职锻炼,参与纪律审查工作,提高实战能力。”江苏省泰州市纪委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组长刘金祥如是说。

  四川省成都市纪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组组长王剑波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派驻纪检干部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自觉主动地通过集中培训、跟班锻炼等方式强化学习纪检监察和驻在部门业务知识,努力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另一方面,要“集中火力”攻坚克难,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对相关问题线索认真核实、坚决查处。

  部分派驻机构负责人还表示,每个驻在部门的业务是不同的,有各自的独立性,作为派驻纪检干部,至少要懂得驻在部门的业务,比如说,对驻在部门的行政许可、监管业务,要做到基本上能明白,了解它的规则,了解它的流程。这是履行监督职责的前提。

  对策建议三:强化对驻在部门的监督检查,构建监督网络,解决问题线索收集渠道不畅的问题。

  干监督的活儿就要打听“张家长、李家短”,关注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要从问题线索抓起,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前端,收到问题反映、发现线索就要马上处理。

  纪律审查是派驻机构的主要工作内容,作为派驻机构负责人一定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瞪大眼睛,竖起耳朵,发现问题,想尽一切办法找线索、追责任,把纪律审查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途径。徐本传给出以上建议。

  “充分发挥‘千里眼’‘顺风耳’的作用,变等待群众反映为主动深入机关单位听取意见建议,准确制导,精准发力。”云南省曲靖市纪委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组组长唐敬东认为,“要加强联合办案,针对问题线索,抽调公安、检察、审计等专业人员共同会诊,深入挖掘案件线索,找准突破口。”

  海南省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组组长陈学、甘肃省定西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综合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学怀等表示,派驻机构要建立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并通过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方式,拓宽和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更广泛地收集问题线索。(本报记者 王鹏)

 

编辑:玄燕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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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纪委 派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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