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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GDP公布 增速6.9%

2015年10月19日 10:04 | 来源:华尔街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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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进出口同比下降

  前三季度,进出口总额17869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9%。其中,出口102365亿元人民币,下降1.8%;进口76334亿元人民币,下降15.1%。进出口相抵,顺差26031亿元人民币。9月份,进出口总额2224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8%。其中,出口13001亿元人民币,下降1.1%;进口9240亿元人民币,下降17.7%。

六、 居民消费价格基本稳定

  前三季度,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4%,涨幅比上半年扩大0.1个百分点。其中,城市上涨1.5%,农村上涨1.3%。分类别看,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3%,烟酒及用品上涨1.6%,衣着上涨2.9%,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上涨1.1%,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上涨1.8%,交通和通信下降1.8%,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上涨1.5%,居住上涨0.7%。在食品价格中,粮食价格上涨2.3%,油脂价格下降3.7%,猪肉价格上涨7.7%,鲜菜价格上涨6.9%。9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6%,环比上涨0.1%。前三季度,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5.0%,9月份同比下降5.9%,环比下降0.4%。前三季度,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5.9%,9月份同比下降6.8%,环比下降0.6%。

七、 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根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67元,同比名义增长9.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7%,比上半年提高0.1个百分点。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512元,同比名义增长8.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97元,同比名义增长9.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1%。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4460元,同比名义增长10.2%。三季度末,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总量17554万人,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三季度,外出务工劳动力月均收入3052元,同比增长9.1%。

八、 经济结构持续优化

  产业结构继续优化。前三季度,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1.4%,比上年同期提高2.3个百分点,高于第二产业10.8个百分点。内需结构进一步改善。前三季度,最终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58.4%,比上年同期提高9.3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快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2.83,比上年同期缩小0.03。节能降耗继续取得新进展。前三季度,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5.7%。

九、 货币信贷平稳增长

  9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135.98万亿元,同比增长13.1%,狭义货币(M1)余额36.44万亿元,增长11.4%,流通中货币(M0)余额6.10万亿元,增长3.7%。9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92.13万亿元,人民币存款余额133.73万亿元。前三季度,新增人民币贷款9.90万亿元,同比多增2.34万亿元,新增人民币存款13.00万亿元,同比多增1.93万亿元。前三季度,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11.94万亿元。

  总的来看,三季度经济增速虽略有回落,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大势没有改变,经济运行仍在合理区间,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新动力孕育成长。但也要看到,国内外环境依然复杂严峻,经济仍存在下行压力。下一阶段,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推动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坚定不移地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为经济保持中高速、迈向中高端奠定坚实基础。

  附注

  (1)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与国际接轨,国家统计局从2015年3季度起实施季度GDP核算改革,采用分季方式核算GDP数据,并公布相关核算结果。

  (2)国内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结果,对近一年来各期国内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15年三季度GDP环比数据、2015年9月份其他指标环比数据如下:

  2014年各季度及2015年一、二、三季度GDP环比增速分别为1.6%、1.8%、1.9%、1.7%、1.3%、1.8%和1.8%。

  【背景资料】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具体职责

  (一)分析全国及各地区社会发展形势;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宏观政策,以及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人力资源开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及改善健康保健条件等重大措施。

  (二)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社会事业发展、产业发展和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参与相关法规的制定。

  (三)拟订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全国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衔接平衡社会发展计划指标,监督评估计划实施情况。

  (四)研究社会发展领域投融资政策和规模;编制社会事业部门年度投资计划、优先发展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中长期和年度投资专项规划;安排用于社会发展领域国家级建设项目的国家财政性建设资金、部门和地方专项及补助性投资。

  (五)审核社会发展领域重大项目和国家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项目;协调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的相关工作;评估项目建设效益。

  (六)与国内相关研究机构合作,开展社会发展领域重大问题研究;与社会发展领域国际组织、各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进行交流和合作。

  (七)负责联系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文物、新闻出版、档案、社会科学以及政法等有关国务院部门、机构和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的工作。

  (八)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辑:薛晓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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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三季度 GDP 经济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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