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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管执法的法治化进程 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全国政协“规范城管执法行为”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5年10月26日 09:48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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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侨办副主任蔡建国:完善综合执法机制

  近年来,关于城管的负面新闻频繁爆出,“暴力执法”、“眼神执法”、“围观执法”、“钓鱼执法”等和城管有关的名词不时见诸媒体。造成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城市管理执法机制不完善,城市管理和执法力量分散,难以有效适应新的城市管理形势。

  多年来,上海在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方面持续发力,探索出“大联勤”、“大联动”等城市管理模式,推动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完善综合执法机制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对于加强文明执法、缓解和疏导城管矛盾能起到一定作用。

  具体有两点建议:

一、 加强统筹协调,夯实城管机制。这方面可以借鉴上海在城市管理中,提出推进网格化与联勤联动融合,建立全市相对规范统一的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体制的做法。强化街道、乡镇在城市综合管理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以城管为骨干,公安为保障,市场监管、房管等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执法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动工作机制和相对稳定的联勤队伍,增强对城市管理顽症的快速发现和处置能力。

二、 赋予、强化基层的管理权限。一是给街道赋权。赋予街道对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强化对街道考评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结果的应用;二是建立和完善街镇管理平台。在街镇层面,成立城市综合管理平台,统一指挥、调度辖区内城市管理的力量和资源,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城市管理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汪鸿雁:优化城管执法舆论环境

  近年来,涉及城管执法的社会舆论“一边倒”现象突出。从宣传角度看,主要存在3个问题:一是一些媒体报道存在价值偏差。甚至部分网络媒体使用未经证实的社交媒体消息,进行“标题党”式报道,误导公众。二是城管系统缺乏整体宣传规划和策略。各地的宣传努力苍白无力并且分散,没能形成强有力舆论引导。三是缺乏公关技巧,应对舆情失当。不仅没有增进公众理解,反而遭到舆论围观、调侃。

  为此建议:

一、 全面客观宣传城管工作。建议宣传部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法治理念,不断提升城镇化进程中的市民素质,全面介绍为民、便民、服务于民的城管工作宗旨,解读发展中的难点,争取公众理解支持。

二、 主动作为,引导舆论,重塑正面形象。重视宣传工作。主动设置议题,动态、持续、正面发布信息。选树先进典型。建立与媒体良好互动关系,在加强与传统媒体沟通合作的同时,重视新媒体。积极制作、传播公益广告、影视作品等文化产品。

三、 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一是健全预警机制。成立城管和宣传等部门构成的小组,对舆情进行预警监测,对可能发生的涉城管事件类型、影响程度、处置措施做好预案,遇事应有效联动。二是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面对舆情第一时间发声,优先占领传播高地。主动发布真相,及时说明调查进展。同时依法打击网络谣言。三是加强城管执法中的视听材料取证,增强自我保护,倒逼城管执法公开化。四是联络一批网络意见领袖,发挥影响力引导网民理性和冷静;组织一批网宣员,以不同身份参与引导,形成有优势的正面言论。五是面对问题不护短不遮掩,坚决处理当事责任人,强化政府公信力。

 

  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副厅长揭新民:规范城管行政执法程序

  现实中,百姓往往认为城管执法行为不规范。这种不规范,集中体现在城管执法程序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两个方面,而执法程序不规范现象尤为突出。究其原因:一是城管执法部门制度建设不到位;二是城管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程序的认识不到位;三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的保障措施不到位。

  规范执法程序是规范城管执法行为的一个重要方面。7月以来,呼和浩特市城管执法局开展鄂尔多斯西街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工作。整治前,呼和浩特市城管执法局开展书面告知和宣传教育,向沿街违法占道商户发放整治通告,并利用宣传车在现场不间断宣讲。整治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听取陈述意见,告知当事人权利,公正做出处罚决定,标准统一、公开透明,赢得经营户和市民理解与配合。另外,城管、治安警察、交通警察联合执法,对一些阻挠执法和暴力抗法的商贩及时进行打击。整治后,呼市城管局还设立执法岗,从早七时至晚八时布控值守,防止反弹回潮。这个案例中,坚持宣传教育先行、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保障,是集中整治取得良好效果的关键。

  为此建议:

一、 转变执法理念。城管执法部门应当树立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推行标准化执法、人性化执法,从思想上转变“重执法、轻服务”、“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念,下大力气纠正执法理念的偏差问题,杜绝违规执法、粗暴执法,树立城管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二、 完善执法制度。在执法办案方面,应健全执法监督制度,完善告知、调查取证、自由裁量权基准等制度。在内部管理方面,应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案件审批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等制度,确保执法权力在制度框架内规范运行。

三、 加强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监督监控机制,是减少权力滥用和程序违法的重要环节。进一步强化层级监督和行政监察,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同时健全投诉举报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编辑:薛鑫

关键词:城管执法 人民群众 全国政协 双周协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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