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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中央副主席李谠:落实精准扶贫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015年11月09日 15:12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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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精准扶贫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但有的地方扶贫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结合调研,我们认为,要以精准为前提,着力解决扶贫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扶贫成效、考评验收不精准等问题,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议:

    一、精准识别。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台账到人,评议公示,动态调整,实名制管理,探索建设和推广大数据管理平台,改变“撒胡椒面”和“大水漫灌”的粗放扶贫方式。针对因病、因灾、缺产业、缺技术等致贫返贫因素,逐户制定卡册,实施精准帮扶。

    二、重点突破。采取差异化政策,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作为精准扶贫的重点。要加大中央财政资金定向支持力度,彻底解决路、水、电、房和上学就医等问题。要切实解决扶贫项目配套资金落实难的问题。建议落实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增加扶贫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提高使用效率;取消中央安排公益性项目、公共服务项目的市县级资金配套。

    三、精准滴灌。找到扶贫开发的“点”和“根”,提升贫困地区“造血能力”,巩固扶贫成效。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纳入各类社会保障,保障基本生活;对有劳动能力的一般贫困户,通过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带动,实现稳定就业增收;对有创业愿望的贫困户,重点给予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扶持,帮助他们创业致富;对生活在生态脆弱地区的贫困人口,通过生态移民和易地搬迁实现异地脱贫,对暂时不能移民的贫困户,通过资助学生就读职业教育,提升职业技能,切断贫困“代际传递”。

    四、精准融资。总结试点经验,探索建立贫困户风险补偿基金。完善贫困村互助资金的组织运行管理。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日光温室、大型农机具等抵押贷款办法。

    五、完善机制。建立扶贫开发监督与评估机制。加大精准扶贫在年度政绩考核中的赋值权重,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直接挂钩。建立脱贫“摘帽”的激励机制,合理保持扶贫退出的区县财力性转移支付在一段时间内的正常增长,帮助贫困区县顺利度过脱贫“过渡期”。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民建中央 李谠 精准扶贫 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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