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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政协委员建议建立起取暖费用动态调整机制

2015年11月25日 14:52 | 作者:马世哲 梁兆坤 | 来源:聊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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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无小事,冷暖系万家。随着今年聊城城区11月12日提前开栓供热,供热质量、价格改革等问题再次成为百姓关注焦点。针对这一热点话题,我市政协委员纷纷建言献策,聊城市政协委员王光全、单庆海等人提交政协提案,建议加快城市集中供暖改革,建立起取暖费用动态调整机制,让群众享受到更多实惠。对此,市物价局和市政公共公用事业管理局作出答复,切实让水城百姓享受“暖冬”。

供暖价格:取暖费用能否动态调整?

“供暖价格是最直观、也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煤炭价格在最近两年不断下降,而取暖费价格一直保持不变,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制定相应调整措施,不让群众感觉利益受损。”王光全委员表示,应在取暖费问题上加强与群众沟通,建立起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对此,市物价部门做出答复,取暖费用并非取决于煤炭价格,而是由综合因素决定。我市在2011年调整市城区集中供热价格时,保本热价应为25.64元/平方米。但考虑到社会承受能力并综合平衡价格水平等因素,将居民用热价格调整为每平方米23元,供热企业每平米仍然亏损2.64元。去年我市实施的两大供热工程预计投资8亿元,资金均由企业自筹,投入成本不断加大。此外,企业今年承担了高层建筑二次加压费用,规定由供热企业按采暖面积每建筑平方米1.5元向转供单位支付,不得在向用户收取,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成本。因此对于供暖价格仍然不予下调。

供热改革:分户计量能否推广?

“当前我市普遍采取的是供热企业到物业公司到小区居民的供暖模式,供热企业没有直接管理、服务到终端居民,从而会造成供热管理条块分割现象。”据市城市管理局供热办副主任黄雷介绍,聊城城区大部门居民小区由物业公司管理下的换热站提供供暖服务,供热公司按流量与物业公司结算,容易出现物业公司克扣流量造成供热质量不达标问题,一旦出现供热纠纷,供热企业和小区物业责任不容易界定,就会产生相互推诿、扯皮现象。

为解决这一问题,切实保障群众供暖质量。我市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供热行业立法工作,由市政公用管理局拟定了《聊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草案)》,对供热企业直管到户、供热计量、测温退费等工作进行说明,目前《办法》进行了二次征求意见修改和内部初审。此外,我市加大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将供热计量列入新建工程竣工验收项目,对不执行供热计量工作的开发建设单位下达督办通知书、限期整改通知书,从源头上保障供热计量工作稳定可行。

编辑:薛鑫

关键词:聊城政协 聊城政协委员 取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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