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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协召开十一届第四十次主席会议

建议省十一届政协第四次会议2016年11月23日在西安召开

2015年12月18日 13:34 | 作者:满淑涵 | 来源:各界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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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一届政协第四十次主席会议现场 记者 杜静波 摄

本报讯(首席记者 满淑涵)12月17日下午,政协第十一届陕西省委员会第四十次主席会议在西安召开。省政协主席马中平主持,省政协副主席郑小明、刘新文、千军昌、冯月菊、孙其信和秘书长姚增战出席。

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省十一届政协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建议省十一届政协第四次会议2016年1月23日在西安召开,提交省十一届政协第十八次常委会议通过。研究了省十一届政协第十八次常委会议安排意见,决定省十一届政协第十八次常委会议于2016年1月20日至21日在西安举行,审议省十一届政协第四次会议有关文件和事项。

会议听取了省十一届政协三次会议重点提案督办情况的汇报。主席会议听取重点提案督办情况的汇报,是省政协今年首次实施的一项创新性举措。截至目前,十一届三次会议确定的39件重点提案全部答复完毕,提案者对答复情况均表示满意,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实现了答复率、满意率“双百”目标。这些提案的办理为党政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持,为推动“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要继续坚持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战略目标、省委省政府工作的重点领域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选择重点提案;坚持领导带头、包抓督办,创新督办形式、加强协商。提案委员会要发挥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重点提案督办措施,不断提升提案办理协商整体水平。


编辑:薛鑫

关键词:陕西省政协 主席会议 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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