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论>锐评 锐评

联合督办环境案件能否破解“以罚代刑”?

2015年12月25日 14:25 | 来源:光明网
分享到: 

据新华社24日报道,近日,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江苏省靖江市原侯河石油化工厂填埋疑似危险废物案件和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锦厦三洲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进行联合挂牌督办。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三个部门首次启动联合挂牌督办。

尽管早在2013年,环保部和公安部就联合出台意见,要求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的执法衔接配合。当年9月,河北省公安厅在全国率先成立环境安全保卫总队,专业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但是,三部门联合挂牌督办环境案件,仍体现出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坚强决心。三部门协同执法,可望解决环境执法面临的“以罚代刑”,以及“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阻力大”等问题。

相关报道显示,前述两案曝光已有时日。其中,靖江市原侯河石油化工厂填埋疑似危险废物案,9月25日,经网友周某实名举报后,靖江市政府通报称污染“处于可控可治理范围”;而东莞长安镇锦厦三洲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涉骗取巨额污水处理费一案,因其“性质十分恶劣”,今年10月就被环保部督办。可到现在为止,进展并不乐观。此番“升格”为三部门联合挂牌督办,至少表明,查处存在阻力。

其实,一直以来,有关部门对于环境污染的查处和惩治,多停留在行政处罚、经济处罚的层面。出事了,污染企业掏点罚款,或者对受害者给予一些补偿,往往就可以轻松过关。很多时候,不仅难以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甚至还会演变为“花钱消灾”的变相鼓励。这其中,固然有地方政府出于政绩考量,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推高GDP的因素,也与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够,执法信息缺乏共享有关。

此外,很多环境污染案件,其所损害的是公共生态环境功能,要么缺乏明确具体的受害人,要么就是危害后果相当漫长,表现也不是很直接。除非出现类似化工企业爆炸、饮用水源被污染等极端后果,并引起社会公众强烈不满,一般情况下,鲜少有人去关注处理是否到位、处罚是否得当。而这,恰恰是政府各部门联手形成强势惩治态势的责任和义务所在,公众之事,当然需要公权力出面维护公平和正义。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当下,相关部门合力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活动,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已成必然选择。此举不仅可以督促地方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彻查和妥善处理案件,也传达出国家惩治环境犯罪、捍卫环境安全的强烈意志。今后,随着利益群体不断加大的阻挠,以及社会公众越来越强烈的环境安全诉求,此种高级别的联合督办或将常态化。

当然,在具体实践中,相关部门一是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恪尽职守,做好分内之事,尤其是不得轻纵犯罪;再就是还要逐步探索,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制度机制,比如,要不断落实联席会商机制、信息交流共享机制、联勤执法管理机制、移交移送工作机制等等,真正打通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共享。惟其如此,方才能打破污染迷局,实现绿色发展,留住一个美丽中国。(胡印斌)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环境案件 以罚代刑 保护环境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