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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安市政协委员建议建立民间慈善团体募捐监督机制

2016年01月07日 13:33 | 作者:雷进荣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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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015年12月29日,在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刘祝林委员建议建立民间慈善团体募捐监督机制,对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单独开展慈善募捐活动的,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备案制。

据统计,目前泉州市在相关政府部门注册的民间公益组织已超过3000个。民间慈善力量的壮大,大大弥补了政府部门社会救助体系的不足,但是随之也带来诸多问题,如民众无法对每一次的网络募捐活动的真伪性进行鉴别,从而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在没有政府机关承认的情况下,各公益组织对活动开展的合法性、公信力也有诸多考虑,限制了各公益团体发展。

为此,刘祝林委员建议:政府牵头,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团体主导,成立民间公益团体监督机构。通过监督平台从根源上对依法成立的民间公益团体实施资质认定和有效管理。针对民间公益团体慈善募捐个案实施报备制度。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搭建大型救助平台,对救助活动进行单独立项,所有的救助、帮扶对像的资料纳入平台信息,并可供各个公益团队查询、反馈、引用,让救助对象的资料引用具有合法性和可信度。应用于公益救助活动的银行帐户,由政府施行资金监管,资金的交接及使用情况由救助平台来做,民间公益组织需做好宣传及对象走访取材取证等第三方工作。(雷进荣)

编辑:薛鑫

关键词:福建南安市政协 福建南安市政协委员 募捐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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