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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张“草鱼罚单” 都是一次反腐增量

2016年01月07日 14:08 | 作者:刘文俊 |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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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记者从河南省纪委官方微信“清风中原”获悉,该省纪检部门通报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四风”典型案例。根据新蔡县纪委的通报,2013年,新蔡县国土资源局练村镇国土资源所张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施工单位给予的草鱼19条,价值1727元。新蔡县纪委给予张勇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1727元。(1月6日澎湃新闻)

在各地层出不穷的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中,新蔡县的这则处分之所以能够被舆论聚焦,显然不是偶然的。就时间而言,被通报的相关违规事例发生在2013年,距今已有两到三年。就通报所涉及的具体事物而言,此次公职人员收受的数额依旧不大:仅仅19条草鱼,价值1727元。如此一则“草鱼罚单”,很容易促使人想起类似的新闻。譬如,就在去年11月,山东巨野县发布通报,该县田桥镇政府办公室主任魏衍顺因吃拿商户两个苹果未交钱被诫勉谈话。

如果说,一次“苹果罚单”尚不足以引起民众重视,那么接踵出现的“草鱼罚单”,只会越来越让社会意识到:对于公职人员而言,不论其行为如何,只要违背相关作风建设规定,就可能会被处罚。

已不再鲜见的“苹果罚单”与“草鱼罚单”,它们究竟该如何来被看待?在我看来,这一方面体现出的,是对公职人员作风整体约束力度的加强。假如对比此前,我们就会发现,即便只是在前几年,公职人员因收受苹果或草鱼而被严厉处分的新闻,几乎难以出现。另一方面,接踵而来的“苹果罚单”与“草鱼罚单”,在对公职人员形成现实的威慑力,令其行为有所忌惮之外,对于整个社会的反腐意识与规则意识成熟,都具有分外正向的意义,或者说是一次“增量”。

公职人员良好的行政作风该从哪里来?毫无疑问,它来自于管理制度的趋严与全覆盖。我注意到,在河南省纪委的这次通报中,其实不仅仅有着所谓的“草鱼罚单”,还有着其他一些事例。譬如,洛阳吉利区吉利乡北陈村考察组私自改变考察内容,并给予考察组成员每天补助100元,村委会主任被警告处分。某种程度来讲,官员的作风建设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当每张“零容忍”的罚单都能成为一次反腐与作风建设的“增量”,那么良好的行政风气足以期待。(王 聃)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草鱼罚单” 反腐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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