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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干县发现清代民间分关文书 反映家产继承

2016年01月12日 14:38 | 作者:苏路程 郑剑平 曾勤生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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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新干县发现清代咸丰十一年(1861年)民间分关文书,距今已有150多年,保存较为完好。


据史料记载,“分关”是中国明代民间析分家产的文书。到了清代,“分关”文书程序上更加严谨,带有近代契约伦理的意味。而契约伦理在本质上乃是商品经济和法制文化高度发展的产物。


同治五年(1866年)丙寅岁春月,刘龙照父亲就其遗屋及余基,再次分给三个儿子,用字帖立据。 档案馆供图 摄


江西新干县发现清代民间分关文书反映家产继承(图)

近日,江西新干县发现清代咸丰十一年(1861年)民间分关文书,距今已有150多年,保存较为完好。 档案馆供图 摄

该分关文书系新干县界埠镇田港村刘小龙家收藏,属祖传珍贵档案。


分关信息显示,界埠镇田港村刘龙照父亲于大清咸丰十一年(1861年)辛酉岁夏四月,在70寿时,将房屋、田产等平分给三个儿子的“分关贴”。其中次子龙照分得“福”字分关。三子进照分得“寿”字分关,长孙承恺分得“禄”字分关。


同治五年(1866年)丙寅岁春月,刘龙照父亲就其遗屋及余基,再次分给三个儿子,用字帖立据。


专家认为,亲戚、友邻的到场并画押,可以视为当代社会的公证处或公证人的公证,这便在法律上获得了坚实的凭据,具有法律文书的意义。档案馆专家称,该份分关文书盖满了红印。分关邀请亲戚、友邻到场监督作证,书写乃由房侄完成。所有当事人均在其名字下画了“十”或“忠”字押。


刘小龙介绍,分关文书中的刘龙照应该是其祖父的祖父。房屋和田产都是其祖父的曾祖父留下来的。


清代分关文书是清代社会风情的真实反映。分关文书在长期的演化过程中形成了比较规范的书写程式。主要包括序言、正文、落款。其书写程式有了一个逐渐固定化、模式化、法律化和简明化的趋势,凸显了民族特色,充分体现了公平的原则。


专家表示,分关文书程式的完整和其承载的财产信息等,体现了中华民族的聪明才智,至今仍有重要的法律文书价值和文献史料价值。清代分关文书的发现,对于研究清代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真实史料,是不可多得的珍贵档案。

编辑:陈佳

关键词:江西新干县 发现清代民间 分关文书 反映家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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