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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厦门市委建议出台条例防治船舶尾气污染

2016年01月22日 09:34 | 作者:詹文 | 来源:台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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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1月2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詹文)汽车尾气污染,大家都盯着看,不过,船舶的尾气排放却很少人关注。今年两会,民盟厦门市委就建议,要加强对厦门海域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和监管。

现状 船舶污染排放量更大

民盟厦门市委青年委副主任委员、集美大学环境工程系系主任刘启明说,船舶一般以柴油和重油为主要燃料,具有耗油量高、污染物单机排放量大等特点。据核算,一艘使用3.5%含硫量的燃料油的大型集装箱船,以70%最大功率的负荷行驶,一天排放的PM2.5相当于50万辆使用国Ⅳ油品的轿车的排放量。

在沿海港口区域,船舶排放的污染物显著改变了局地和区域的空气质量,给沿海居民的健康、生活和工作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在一些港口城市,其对大气污染的贡献率已与机动车相当或更甚。

根据预测,至2015年,全港货运吞吐量可达到2亿吨。到2020年,全港吞吐量可达到2.7亿-2.8亿吨。如此大的海运量给厦门湾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可想而知,但是目前对厦门海域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和监管缺乏系统的研究。

建议 出台条例防治船舶污染

为此,民盟厦门市委建议,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就厦门海域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和监管明确职责定位,分工合作,在国际和国内现有的船舶污染防治公约和政策法规基础上。同时,制定出适合厦门港的“厦门市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和监管条例”等地方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民盟 厦门市委 船舶尾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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