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协·协商>建议 建议

重庆市政协委员建言精准扶贫:旅游扶贫不能只靠旅游局或扶贫办

2016年01月25日 16:23 | 作者:邵以南 | 来源:新华网
分享到: 

新华网重庆1月25日电(邵以南) 今年重庆市“两会”期间,重庆市政协委员、南川区旅游局副局长李玉梅,一口气抛出了四个提案。除了在现行老年服务体系框架下不断完善“医养结合”、加强科研众筹发展,和支持将G65高速金佛山北调整为南川货运车辆上下出口等建议外,她的目光亦聚焦到产业扶贫。

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坚持共享发展,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事实上,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对于推进精准扶贫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调研旅游扶贫工作时曾强调,旅游扶贫是贫困地区扶贫攻坚的有效方式,是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渠道。要着力推进生态保护、旅游开发、扶贫攻坚有机结合,加大对贫困人口参与旅游经营服务的扶持力度,让他们分享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产业发展红利,将绿水青山变为群众脱贫致富的金山银山。

李玉梅注意到,目前,重庆市在推进精准扶贫,发展乡村旅游上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广大乡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旅游扶贫创新不断,措施有力、效果凸显。但在政策扶持、融资渠道、用地保障上仍有进一步的提升空间。

她认为,乡村旅游扶贫涉及面广,单纯由旅游局或扶贫办负责乡村旅游扶贫的做法已难以适应当前发展形势,建议组建市乡村旅游扶贫领导小组,由旅游、扶贫办、农委、发改、财政、林业、国土、规划、建设、交通、水利、工商、食品药监等部门作为成员单位,负责乡村旅游扶贫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协调处理乡村旅游管理中涉及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

同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李玉梅建议从乡村旅游企业成立的基本条件、土地使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扶持、税收缴纳等方面给予乡村旅游扶贫政策扶持。

具体而言,整合财政资金。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农民再就业培训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及交通、水利等有关农业、农村建设以及旅游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拿出一部分进行整合,设立乡村旅游扶贫专项资金,由乡村旅游扶贫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安排,扶持乡村旅游发展。

减免有关税费。对新开办的乡村旅游项目,给予办证费用、经营税费减免,对其用电用水用气价格按居民生活使用价格收费。

保障用地需求。尽快出台《国土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的重庆本市实施细则,以切实保障乡村旅游扶贫用地。

明确乡村旅游企业性质。工商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明确乡村旅游企业性质,特别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的旅游接待服务企业的性质,以便乡村旅游企业明晰产权。

“我还建议政府推动金融企业适当加大支农惠农贷款力度,推行林权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等多种形式的抵押贷款办法。鼓励民间以独资、合作、联营、参股等形式参与乡村旅游开发和经营。 ”李玉梅说。(完)

编辑:薛鑫

关键词:重庆市政协 精准扶贫 旅游扶贫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