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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政协委员呼吁让法院聘用人员“留得住,用的好”

2016年02月01日 15:12 | 作者:范文杰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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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银川2月1日电(记者 范文杰)“应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经费保障问题。同时按照案件增长幅度,适度增加政法编制,将通过司法考试、表现较为优秀的聘用书记员,通过选拔方式,逐步过渡为正式法官辅助人员,以化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在宁夏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自治区政协委员贺耀呼吁从制度层面解决法院聘用人员问题。

贺耀认为,各级法院为解决普遍存在的“案多人少”矛盾,大量聘用书记员、司法协警等辅助人员,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执法办案的压力。,但是聘用人员同时存在因经费无保障,收入过低,缺少晋级晋升途径,工作没有前途,从而造成人员不稳定,导致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

为此他建议,由自治区司法改革领导小组会同编办、人社等部门作好顶层设计,以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契机,启动聘用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书记员、协警等聘用人员的招录聘用、教育培训、管理考核、职务序列、职业保障等管理制度,保障聘用制人员有相对稳定的工作条件和良好的发展途径,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这样,才能让这支队伍‘留得住,用的好’”。

编辑:薛鑫

关键词:宁夏政协委员 法院聘用人员 聘用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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