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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人民调解日”直面群众 在阳光下解决矛盾纠纷

2016年02月05日 18:17 | 作者:张非非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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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沈阳2月5日电(记者张非非)5日上午,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罗大台镇人民政府二三十平方米的会议室里挤满了人,只见主席台下方左右各摆放着一张桌子,后面分别坐着几位农民打扮的“当事人”。由文圣区领导和各方群众参加的2016年第二个“人民调解日”活动正在紧张地进行。

当天,罗大台镇青峰村两户农民因承包地产生的纠纷正在这里接受调解。事情的起因是:村民王春礼家的几亩责任田,因同村王文超栽种的两排杨树造成庄稼减产,王春礼要求给予经济补偿,王文超不认可,致使原本是远房亲戚的两家长期纷争不断。虽然经过村、镇干部多次调解,但没有和解。最近王春礼准备上法院起诉。在现场,经过区委书记及政法、农业等部门领导两个多小时的努力调解,最终以王文超同意给付王春礼2500元补偿款,达成和解,双方握手言和。王文超当场高兴地说:“再有两天就过春节了,我们(农村人)一辈子没进过法院大门,(思想)压力挺大的,如果今儿调解不成,这个年都过不好。现在,心里的大石头终于搬走了。”

同一天,文圣区小屯镇、东京陵街道、新城街道、庆阳街道也同时开展“人民调解日”活动。全区5起曾经在村、镇两级多次调解无效、有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的林权纠纷、治安案件赔偿纠纷、邻里纠纷及土地承包纠纷,在区调解评议团成员和当地干部群众共同调解下,有3起调解成功,当事人在现场签订调解协议书;1起初步达成和解协议,另外1起将走司法途径解决。

将矛盾置于阳光下解决,设立“人民调解日”是文圣区近2年来探索处理群众矛盾纠纷的一个有效载体。近年来,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广大城乡地区社会矛盾多发,家庭纠纷、土地承包纠纷、邻里矛盾、环境污染等都成为百姓上访、打官司的“导火索”。

从2014年6月开始,文圣区把每个月的第一个周五确定为全区“人民调解日”。一到这日,全区县级领导、相关各部门负责人、法律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以志愿者身份分成5个组同时深入到全区5个镇、街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编辑:王沥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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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沈阳 人民调解日 阳光下解决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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