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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党员邢东田:让城市居民参与生态扶贫

2016年03月01日 10:18 |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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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扶贫,并不是一个新近出现的词汇。但近年来,生态扶贫更多用来指称引导动员组织广大城市消费者,以购买生态产品的方式参加国家“脱贫攻坚工程”,以实现生态农业与扶贫工作双赢的扶贫做法。

目前我国生态农业发展如火如荼,其中不乏“造血”式的生态扶贫项目。但总体看,生态产品“叫好不叫座”,销售不畅。新造出来的“血液”往往因“血管”不通而形成“血栓”。

事实上,并不是生态产品没有需求。对于生态农业来说,销售不畅的关键因素有两个——价格过高和真假难辨。在“生产者想卖卖不出去,消费者想买却不敢买”的情况下,生态农业包括生态扶贫项目生产,自然也就很难持续下去。

由此不难看出,生态扶贫项目,其瓶颈与难点不在农村在城市,不在生产在市场。我们的工作重心,应当作出战略性调整,将突破口从生产转向销售。

“生态扶贫方案”是可行的一种办法。在整合与盘活现有资源基础上,将生态农业与脱贫攻坚工程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级党政工团妇、民主党派、行业协会与社会组织的作用,引导动员组织广大城市消费者特别是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职工,有条件的社区居民,与有条件的贫困地区生产者(家庭或合作社)自主建立帮扶关系,以购买生态产品的方式参与、支持国家脱贫攻坚工程。

这一方案如果能够落实,不仅可以帮助贫困地区的生产者脱贫,同时对于重建城乡互信,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活水平,带动绿色消费、品质消费,拉动内需等诸多方面,都有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如何落实,我们建议以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生产者、消费者及其他相关人士,借鉴社区支持农业与党政事业单位对口扶贫工作经验,制定标准,提出具体方案。第二,在社会上广泛宣传,介绍生态扶贫的内容和意义,争取更多人的关注、支持、参与。第三,倡导、鼓励、支持城市消费者与贫困地区生产者,相互走访,加深了解,增进互信。

当然,生态扶贫也有其需要坚持的原则。

一是生态环保。生态扶贫项目与产品开发,要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扶贫开发不能以牺牲生态为代价”,坚决反对以解困脱贫的名义破坏生态环境,切忌表面风光的“生态形象工程”。对于破坏环境的“高碳生态”、“伪生态”,必须叫停。不适于本地生态环境的项目与产品,一律不予提倡。

二是诚信为本。生产者与消费者都要以诚信为本。特别是生产者,必须公开其产品与安全相关的所有信息,包括生产条件(环境)与生产过程(方式)等,并向消费者保证这些信息的真实性,保证其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三是自主自愿。从认识水平与消费水平的实际情况考虑,可先从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职工,有条件的社区居民开始,动员、引导他们与贫困地区生产者自主结合。需要特别强调,政府的任务是提供政策制度保证,决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摊派,不宜制定时间表,也不能完全按照政府的标准确定帮扶对象与项目品种。

四是因地制宜。生态扶贫并不是扶贫工作的全部,只能在适宜的地区与人群中开展。即便是有条件,也应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扬长避短,制定适合当地的生态扶贫方案,确定扶贫对象与项目。不能一刀切,不能一个模式。不具备条件者,不可盲目攀比跟风,切忌一哄而起。

(作者为农工党党员、中国社科院编审)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农工党 城市居民 生态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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