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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重大技术装备相关政策 切实降低企业成本

2016年03月03日 22:50 | 作者:吕巍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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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3日电(记者 吕巍)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制造2025》中明确指出要深入推进制造业结构调整,提升我国制造业的整体竞争力。技术装备的更新升级是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基础,而其中的重大技术装备更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战略产品,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是支撑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企业的重大技术装备投入占企业成本的很大部分。通过完善相关政策帮助企业减轻设备投入方面的负担,是为企业降低成本进而推动我国制造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重要举措。

“然而,国内企业在购买重大技术装备对企业进行转型升级时却面临着两难的抉择:购买进口重大技术装备,某些急需设备税率偏高,造成企业负担较重;购买国产首台套设备,也存在国产技术尚不完备、使用存在风险、税率相对较高的问题。这两方面的限制,非常不利于企业的转型升级。”3月3日,全国政协副主席、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罗富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他认为,针对关系到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重大技术装备问题,一方面要千方百计鼓励装备制造企业(供给方)大力创新,鼓励国内企业(需求方)使用国产设备;另一方面,对必须进口的关键设备也要适当放宽限制。

国产设备:推行首批次财税激励政策

罗富和建议,国家应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原则,实施首批次(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税收激励机制。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首批次(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规定的装备,该装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享受前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重大技术装备;企业购置上述重大技术装备在5年内转让的,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同时,首批次(台套)税收激励政策应采用目录管理制度。目录可由相关部委牵头各行业协会来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为充分保证产品使用者和国家的权益,建立第三方认证机构审核认定制度。由第三方认证机构组织重大技术装备专家和财务专家,对申请免税企业及其购置产品进行审核认定,并出具认定书。同时加强免税政策管理。

进口设备:合理给予低关税优惠

民进中央在调研中发现,很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的、关键性的装备,国内尚无能力生产,还需要大量进口。“虽然我们支持自主研发,但是关键设备的自主研发耗时长、耗资大,大多数传统企业承受不起相应的时间和资金成本。考虑到转型升级的紧迫性,建议适当放宽设备进口限制,以利于抓住转型升级的短暂窗口期。”罗富和表示。

此外,我国有大量的外汇储备,人民币对外升值也使进口设备的成本有所降低。因此,罗富和建议“十三五”期间,及时调整关键设备进口免税目录,譬如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的各类急需设备,适当降低相关税率,简化审批手续,对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关键设备进口给予低关税优惠,加快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步伐。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重大技术装备 降低企业成本 进口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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