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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元委员:发展光伏扶贫 带动当地群众就业

2016年03月04日 15:27 | 作者:江迪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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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4日电(记者 江迪)2014年10月,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这引起了长期从事生态文明事业的全国政协委员刘汉元的关注。一年多来,刘汉元仔细观察光伏扶贫工程。今年两会上,刘汉元提出:“光伏扶贫”具有“绿色扶贫”、“造血扶贫”、“产业扶贫”三大显著特点,对国家扶贫渠道的探索,加快国内光伏产业发展都极具创新开拓意义。

刘汉元注意到:2015年3月9日,国际能源局正式发布《光伏扶贫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修订稿)》。当年,投入光伏扶贫的补贴资金占国家总扶贫资金量不足1.7%,且《大纲》只供试点地区制定实施方式时参考。刘汉元建议,尽快在全国范围有条件的贫困地区实施《大纲》意见。中央和地方政府按照比例,及时将光伏扶贫补贴资金直接用于光伏项目的初始投资建设,由民政部门统计贫困户受益名单,并实行全程监管。由国家电网负责将光伏扶贫项目并网发电后的电费收益,进行网上支付或按照民政部门统计的受益名单,按结算周期及时向贫困户直接进行分配和支付。

刘汉元认为,光伏发电不仅要让老百姓享受免费的电能和收益,更重要的是和当地产业发展、升级相结合,以此带动和解决当地就业问题,实现“造血式”的扶贫效果。建议在西部广袤地区大力推广光伏扶贫项目,尤其是在有条件的区域集中连片建设光伏电站,并与当地农业发展密切结合,鼓励农牧民以符合条件的地面资源出租、入股分享未来20多年的项目收益,从而为西部光伏扶贫工作走出一条产业扶贫、清洁能源扶贫和我国新能源基地建设的多赢、崭新道路。

伴随着光伏扶贫的深入,对电网性能要求也不断提高。刘汉元建议依靠地方电力公司,大力开展新一轮农网改造工程,电网企业应优先吸纳贫困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优先为贫困户的光伏发电项目提供并网接入、计量电表安装等配套服务。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刘汉元委员 光伏扶贫 造血式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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