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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新委员: 非遗保护,说到底是对传承人的保护

2016年03月05日 09:39 | 作者:吕巍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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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


本报讯(记者吕巍)3月3日上午,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在两会驻地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话题接受记者采访。他提出:传承人是民间文化遗产存续发展的主体和主要动力,非遗保护,说到底就是对非遗传承人的抢救和保护。

朱永新首先用一连串的数字讲述了传承人老化,面临普遍断层、后继无人的困境:截至2015年8月,已公布的四批1986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已有250位去世;1979年至2006年评出的365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中已离世73位。而民间工艺类的非遗也因不具较大的经济价值,导致从业人员减少且少有学徒。目前,我国共有3025位高级工艺美术师,仍从事传统工艺美术的仅有20%;764个传统工艺美术品种中,52.49%的品种陷入濒危状态。

“传承人生存发展的环境也亟须改善。”朱永新说,随着文化改制、城镇化建设推进,传统村落日渐消失,传统文化和传统生活方式悄然改变,传承人离开文化原生地,一部分非遗开始发生“遗传变异”,一部分则面临最终失传的可能性。

还有传承人的认定问题。“按照文化部45号令第4条规定,成为传承人的方式应是自行申请或被推荐,以申请为主。但传承人有的生活闭塞、有的文化较低,无从了解相关制度,造成‘信息不对等’,自愿申请无法实现。非遗保护意识的淡薄也使得一般民众和组织不会为其偶然发现的非遗传承人充当‘认定’的推荐人。”朱永新表示。

民进中央一直非常重视非遗的保护问题。2015年,民进中央和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就非遗传承人保护问题进行联合调研,并在今年两会上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大非遗传承人保护力度的提案》。

民进中央建议:构建完善的传承人认定机制。探索团体传承制度;将“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列入可供参选名单中;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非代表性传承人两类主体分别予以不同认定标准和资助标准。完善多渠道的认定启动机制。构建发现、推荐非遗传承人的个人和单位激励机制;评定传承人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式,即除政府组织申报外,还采取由传承人直接“登记”方式;发挥专家和社会组织在传承人认定、评估、管理、监督工作中的作用。

着力抢救性保护传承人的影像资料。为防止“人走技失”,在关注传承人健康的前提下,尽快组织力量用口述历史、原生态记录、制作全程影像的方式,全面保存非遗项目的完整影像资料,力求达到根据影像资料可以复原非遗项目的要求。

着力促进职业传承。一方面提高非遗传承人的社会地位并增加补贴幅度,促进师徒传承。另一方面,则加强与高等教育、专业研究机构的融合。


编辑:薛鑫

关键词:朱永新委员 非遗保护 非遗传承人 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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