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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明委员建议:深化税费改革降低民企成本

2016年03月06日 13:41 | 作者:鲍蔓华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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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 鲍蔓华)“科学调整缴费标准,适当减轻社保缴费负担;鼓励引进高端人才,个税给予减免返还;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适当调整“营改增”税率;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的税收政策,设定“一揽子”综合税。” 减轻企业税负,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一直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叶明就深化税费改革降低民企成本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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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明委员 资料图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深入推进“营改增”等多项改革,出台了一系列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优惠政策,有效改善供给结构,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部分行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税费占营收比重仍然偏高,负担仍比较沉重。主要表现在社保缴费;高新技术企业人才引进,个税负担高;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完整,“营改增”行业有隐忧;部分税目存在重复征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多,但效果不明显等5个方面。

为此,叶明委员建议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对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比率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修订;对于人才引进较高的“税后薪酬”的问题,可以通过适当减免或者返还的方法,减轻企业引进人才的压力;继续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完善现代服务业企业的增值税抵扣机制,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逐步消除重复征税的弊端。对于“营改增”后短期内税负有所增加的行业,相关政府部门可以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应的配套扶持政策,帮助特定行业降低税负,度过过渡期难关。

对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重复缴纳的部分,可以按照其财政贡献率,允许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金额奖励。对于城市维护费等附加税费,可以探索打包设置综合税种,并在财政支出中按用途比例进行分配,减低税收征收成本。

在创新创业的背景下,可对小微企业设定一个“一揽子”综合税率,简化优惠政策的申请程序,缩短减免税收申请的时间。同时,对缴税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可以设置缓交期,以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

叶明表示,目前,传统行业正在艰难转型,而新兴行业正在兴起,也处于初创和需要扶持的期间。不同行业企业共同面临税费负担的压力。针对社保缴费、重复征税、“营改增”等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建议国家在各项优惠政策落实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税费改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叶明委员 税费改革 降低民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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