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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清”二字指明“官”“商”交往新道

2016年03月06日 21:53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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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3月4日下午看望了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并参加联组会,听取委员们意见和建议。习近平指出,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3月5日,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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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两会期间,习近平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告诫各级领导干部:“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两年后,习总书记针对新型政商关系提出的“亲”“清”要求,无疑进一步指明了“官”“商”交往相处之道。

十八大以来,数百只“大老虎”落马,成千上万只“小苍蝇”折翅,绝大多数都与不健康的政商关系有关。有的干部通过与企业老板签订虚假合同贪污上千万公款,有的干部将子女配偶安插在熟悉的企业“吃空饷”,有的干部假借亲属名义成立公司,与企业老板亲密合作,进行权钱交易,甚至有的干部将个人房产抵押给企业老板,又将抵押来的钱“借给”企业,换取每年四倍以上的利息收入。官员与商人关系过密,形成“利益共同体”,表面上会给地方经济带来一时的刺激,但实质却是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不但严重扰乱地方经济的正常秩序,更腐蚀了干部的精神防线,实乃饮鸩止渴、贻害无穷。

政商关系要“亲”更要“清”,是在经济新常态下构建政商关系“新生态”的必要之举和衡量标准。

官商之间要“亲”,是坚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关键。地方经济要健康、持续、稳步发展,非公有制企业就是不可或缺的“造血干细胞”。党员干部和民营企业打交道,应该怀着真诚坦荡之心,尤其在宏观经济形势波动,私营企业陷入困难时,更应做到主动服务、提前服务,积极想办法、提点子、找路子,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提供实际帮助。而不是抱着“揩油”的功利之心,能钻空子就和颜悦色、积极上心,无利可图就横眉冷对,冷漠无情。更不是抱着“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应付心态,当甩手掌柜,让其自生自灭。

官商之间要“清”,是保证干部队伍纯洁的关键。纵观近年来落马的党员干部,他们陷入贪腐的堕落深渊,往往源于官商不正常交往中过程中产生的心理失衡。企业老板出入就有香车宝马,自己坐个公车都有被举报的风险;企业老板吃个菜就成千上万,自己身居官位每月却只有紧巴巴的“几千块钱”;企业老板住豪宅,生活奢华,自己却只能蜗居在小房子中。个别干部在与企业老板的过度接触中,耳濡目染,自然从羡慕到嫉妒,从失衡到失守,走上了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的不归之路,陷入了“有钱大家一起赚”的泥淖。

古人曾说,“高飞之鸟,易死于食;深潭之鱼,易死于饵”。要实现政商关系之间的“亲”“清”关系,一方面要求所有党员干部都要有认清自我、懂得“取舍”的意识。要充分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源于法律赋予,不该更不能成为个人投入市场谋取私利的“生产要素”;要充分认识到为官一任就应该造福一方,而不是“头顶乌纱帽,想着发财梦”,贪心不足蛇吞象,忘了共产党员艰苦朴素的本质,忘了自己社会管理者的身份,以至于放任自流沦为“官商同谋”;如果实在想在个人财富上有收获,大可辞去公职,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点“权力余温”,在商海沉浮中实现个人追求和人生价值;另一方面还要不断简政放权,厘清权力边界,大幅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权力清单和企业负面清单等制度,去引导权力和商业在宏观调控和微观经营两个世界“各安其位、各负其责、各得其所”。当然,加大检查、监督、打击各类乱象的力度,必不可少。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亲”“清” 政商关系 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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