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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联界别21组热议慈善法草案 让捐款人捐个明白

2016年03月10日 23:07 | 作者:吴志红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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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吴志红)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不少民营企业家自觉拿出巨额资金参与公益慈善活动,他们是社会公益慈善捐赠的中坚力量。工商联界别是民营企业家最多的界别,3月10日上午,工商联界别21组委员纷纷为慈善法草案建言,对慈善立法表示极大的肯定与支持。

孙晓华委员说,慈善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公益慈善立法,呼应了全社会行善、扬善的需求,是本届政府在补社会建设方面的短板。王再兴委员表示,这是社会进步、文明进步的重要表现,也是这一届政府工作的亮点之一。

“慈善机构的运作,善款的使用都要公开透明。”杨铿委员说,多年前,他为汶川地震捐献一笔千万元巨款,一年之后,接受捐款的慈善机构竟然拿不出一本明白账。后来,杨铿委员又通过工商联组织捐献一笔千万元善款,因为管理得当,有审计跟踪,善款善始善终。

“我们希望通过立法,把公益慈善机构管理纳入规范化渠道,让捐款人能捐个明白,善款用得明白。”杨铿委员说。

修法,一是规范行为,二是堵住违法漏洞。针对草案提到的“年度管理成本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5%”,陈志列委员、王玉锁委员指出,巨额捐赠基数很大,这种笼统的管理费用成本支出比率,很容易被别有用心之人钻法律空子,从善款中谋取不义之财。他们建议,应当根据善款数额设定不同的档位,以此确定不同的管理费用支出比率。

税收政策是南存辉委员的关注点之一。他说,我国现行慈善税收优惠制度对我国慈善领域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仍存在力度不够,政策缺乏、流程繁琐等问题。他建议,进一步加大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力度;简化捐赠减免税流程;对股权捐赠、知识产权捐赠等无形资产捐赠进一步明确捐赠减免税政策,并制订价值评估实施细则,为无形资产捐赠估价提供规范。

左宗申委员关注草案的处罚条款。他指出,草案中制定的处罚条款力度不够,违法成本太低,不利于净化慈善管理环境,应当对法律责任条款再进行评估。

傅军委员呼吁,弘扬真慈善,抵制“伪慈善”。对某些民企承诺捐款却拖延兑现甚至不兑现的行为表示愤慨。“民企捐款一定要实事求是,提倡拿出真金白银捐,不要炒作与做秀,透支社会信任。”

此外,傅军委员还呼吁,有关权威部门应大力营造行善光荣的氛围,多给予行善的企业与个人荣誉上的肯定和激励,媒体多为科学的行善行为鼓与呼,不要去炒作那种追究名利的“伪慈善”。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国两会 工商联界别 慈善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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