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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虎”罚没资金上交国库 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2016年03月11日 20:09 | 作者:张春莉 朱婷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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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 张春莉 朱婷)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查处了一批重大违法违纪、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其中不乏一些知名的大老虎。从这些“大老虎”身上查出来的钱都去哪儿了?有什么样的监管举措?11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关于“人大监督工作”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回应了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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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修文 资料图


“这个问题应该说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回答更合适一点。我只能就自己初步掌握的一些情况,作一个简要回答。”刘修文说,首先,所有的罚没收入都应该上缴国库。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所有的执法机关对执法的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以及没收非法物品的变价款,都应该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进行统筹安排。

同时,他表示,罚没行为有一个“约法三章”,也就是说所有的政府部门和机关都有三个不得:一是不得向执法部门下达罚没收入的指标。二是不得搞任何形式的留存或者分成。三是不得把罚没收入与执法单位的经费挂钩。

“今后要进一步督促国务院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罚没财物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中央和地方关于罚没收入的分配制度,规范罚没财物的管理,真正做到罚缴分离,收支脱钩。”刘修文表示。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两会 “打虎”罚没资金上交国库 一般公共预算 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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