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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完善的“黑名单”制度保证“舌尖安全”

2016年03月12日 10:51 |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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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去年之后,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再度有代表呼吁“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在全国很多省市近年已在逐步试行相关制度的情况下,一套统一的、全链条的黑名单制度,对落实全行业的整体监管显得尤为必要。

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主要是指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对存在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责任人,除了依照现有法律进行处罚外,同时将其进行社会公示以示惩戒的一种制度。就制度设计而言,建立黑名单并进行公示,实际上相当于借助消费者的力量,在行政监督之外对相关违法违规企业进行社会监督,不仅让监管实现多样化,更重要的是加大企业的失信成本,警示企业,规范市场。事实上,在2012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就已经提出加快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发布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对失信行为予以惩戒,为诚信者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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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几年里,包括广东在内的很多省市已陆续出台规范性文件,试行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这些制度的施行,在一定程度上更好地落实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情权,但同时也暴露了一些缺憾。比如,各地标准不统一,有些地方对黑名单企业的“张榜”公示时间是两年,有些是一年,让一些企业打起“时间差”,对一些退出市场成本低的小企业、小作坊约束力不强,公开方法和渠道过于单一不方便公众查询,以及黑名单公示的相关法律位阶低等。更重要的是,仅对生产领域的经营企业实施监督,缺乏源头追溯,没有形成倒逼的力量。上述种种,都在不同程度上制约了黑名单的约束力。

在这种情况下,完善食品安全黑名单的呼声近年来一直颇高,比如去年就有海南省政协委员联名提议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黑名单。综观各地经验,完善的黑名单制度,应该从统一性和全链条方面着手。涉及到前者,最重要的是建立一套通行的标准,并将各地信息联网纳入同一平台,避免出现因信息割裂导致的一些违法违规企业从容地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方地方的尴尬状况,并且通过统一的平台方便公众查询检索,更好地发挥制度的应有作用;涉及到后者,就是要将黑名单制度从食品经营者扩至生产者乃至上游的原材料供应领域,这不仅有利于严把各个环节的安全关,同时在问题出现后,有助于区分安全责任,避免在执行过程中互相推诿或伤及无辜。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所指出的,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食品安全,关系每一家的餐桌,每一个人的饭碗,必须下大力气抓好。由于其涉及环节众多,因此不仅需要相关部门严格执法做好监管,同时也有必要通过完善的黑名单制度,吸引外部监督并确保其落到实处,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其中,以社会共治确保“舌尖安全”。(张东锋)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舌尖安全”黑名单制度 食品安全 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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