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协·协商>建议 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胡卫:以政府创新进一步撬动社会创新

2016年03月15日 11:27 | 来源:经济参考报
分享到: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上海市副主委、上海市教科院副院长胡卫日前表示,互联网时代,新兴业态不断冲击传统政府管制模式,产生“创新”与“监管”之间的两难选择。P2P网贷、众筹、余额宝、“滴滴打车”等互联网时代新业态的发展实践表明,工业经济时代精致化、部门化的政府管制模式难以适应新兴业态的发展。

胡卫表示,商业模式创新的最大阻力,来自于部分传统管理部门对创新缺乏认识。规制政策可能是一把“双刃剑”,它可能直接触发新模式和新规则的创立,但更多的时候,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决策部门多头管理需要相互协调内耗大量的行政成本,导致不能对新型业态做出准确的业态分类和精细化管理,而往往代之以“行政不作为”或“一刀切”式的政策冲击,使得刚刚通过市场机制建立起来的新的交易规则遭到破坏,政策供求脱节引致商业模式创新失败和福利损失,梗阻新的商业模式的确立及扩散。

那么,在万众创新的今天,政府部门应该如何创新呢?胡卫建议,建议根据《立法法》,在法律层面保护新兴业态发展的政策诉求,调整部门立法流程,建立企业家参与的广泛的利益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推动多重管制走向网络规制。政府规制的重点应从严格的市场准入审批,转向反对垄断性经营的不当利得以及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上来。

此外,上海践行后全国推广的“负面清单”制度,其背后的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思想,也可以扩散至更广泛的区域。胡卫认为,互联网时代的业态创新大部分都可以从平台经济层面加以分析。在平台企业注册成立时,建议可以采取一种“负面清单”的管理方式,在平台类企业成长初期,只明确列出不可从事的业务范围,未在清单所列范围的行为都应被许可,这也许更加符合鼓励市场自我发展不断创新的思维模式。

而对于现在呼声越来越高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胡卫也认为到了必须精准发力的时候,“在优化市场立法环境方面,政府应着力构建完善的产权服务体系,研究商标、专利、品牌等无形资产的市场运作机制,同时加强对构成不正当竞争的执法力度,完善法律约束机制,明确各级管理机构职能和行政执法权。把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产权违法行为作为产权行政执法的首要任务,通过综合治理,铲除重复性、群体性、顽固性的产权违法行为集中地,并把产权保护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业态创新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国政协委员胡卫 政府管制模式 社会创新 新兴业态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