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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校园小卖部拍出“天价”的喜与忧

2016年03月15日 14:21 | 作者:朱永华 |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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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一张广西南宁三中小卖部经营权竞拍现场图在网上疯传,引人注目的是173万元/年的成交价。有网友算账,“扣除假期和周末,每天要将近4万元的营业额才能保本。”据悉,该校确实委托南宁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对小卖部进行公开竞价招租,但目前还未签约(据3月13日《京华时报》)。

车站码头等人员流动密集的场所,或地处黄金商业区的门面租金,价格昂贵人们完全能够理解,在这样的地段做生意,赚的是顾客的大流量,即便商铺林立,竞争激烈,有大流量顾客消费的支撑,商家自然也会获得不错的效益。但作为一所3000多名学生的中学校园里,一处172平米的小卖部,居然拍出年租金173万元的“天价”,每平米的年租金超过1万元,按照网友测算,全校学生平均每人每天消费10多元,方能实现“保本”。这也意味着商家稍有大意,就可能在为学校“无私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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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能够通过几轮竞拍顺利成交,还是说明巨额租金背后有利可图。而且这所学校实行的是“封闭管理”,小卖部在校园里是独家经营,从学生的反映来看,因为不允许学生外出,小卖部人气很旺,不少学生因为“吃不惯”食堂饭菜,也会从小卖部购买食品作为早餐。更有业内人士表示,校园小卖部每天销售的火腿肠和矿泉水甚至超过外面一所中型超市,而且这些商品的本身利润就接近四五成,再加上其他小食、文具等,同样商品普遍都比校外价格高出1~2角,因此认为,天价租金“不夸张”,实现利润“也不难”。

三千多名学生能够在校园小卖部里每年消费700多万元甚至更高,无论从任何角度来看,既说明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提升,更反映出家长对孩子教育的重视和投入的增加,也体现出家庭“再苦不能苦孩子”的良苦用心。而从学校方面来说,对“寸土寸金”的小卖铺进行公开招拍,不但消除了“暗箱操作”所带来的利益输送嫌疑。也凸显出公开与公平。家庭经济状况改善带来学生消费水平的提高和学校领导廉洁意识与观念的进步,既让人欣慰,也感到可喜。

但也显而易见,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尤其是对尚未成年还处在身体和心理发育成长关键阶段的中学生而言,如何教育他们树立正确价值观和体谅父母的艰辛与不易,倡导勤俭节约和全身心投入学习,显然更是学校的最主要职责。对于封闭式管理的学校,出于对学生饮食安全的考虑,可以设立自己的小卖铺和校园食堂,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小卖部要保证价格公道,校园食堂要尽可能为学生提供既科学营养又适应学生口味的膳食。学校将校园内唯一小卖部天价向外出租,很容易导致“以租代管”,而为追求利润效益的经营者不但可以凭借独一家的优势,随意提高商品价格,更难以避免以次充好。实际上别看一件商品只比校外同类商品贵1~2角,因为学生购买的大多也就是几元以内的小食品商品,每种商品高出1~2角的价格就可能让整个小卖部实现“暴利”。更难以避免的是,商家为了刺激学生多消费,势必会迎合这些涉世未深又好奇心特强的孩子,将一些“垃圾食品”甚至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食品商品引进校园,这是最让人生忧的。

另外,学校将校内设施“天价”租给商家,170多万元租金都用在什么地方,也有必要给学生家长和社会有个交代,如果将租金收入用于学校各种教学设施的改善或用贫困学生的生活补贴,做到“取自学生、用于学生”,家长和社会也能够理解,尚若用于教师福利或非教育性支出,就属于明显的违规,无论怎么说,将校园设施高价对外出租都是喜忧参半,其副作用也更为明显,学校毕竟不是社会,把赚取利润的目标锁定在学生身上,既不道德,也有损教育理念。因此,对于学校辅助设施,如何既能保障为学生提供高质量水平的服务,又不至于沦陷为纯商业性质,还需要在公益性方面做出积极有益的探索。(朱永华)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南宁校园小卖部拍卖 173万元拍卖小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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