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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下调社保缴费费率 哪些险种下调 待遇是否降低

2016年03月27日 18:08 | 作者:李劲峰、刘硕、吕昂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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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二:社保费率下调是否会使待遇降低?

上海市相关负责人在解释当地三项社保费率调整政策时明确表示,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率下调,不会影响到参保人员的总体待遇水平。相关保障待遇水平还将根据国家部署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当提高。

据业内人士介绍,当前“五险”基金征收与待遇发放两者并不直接挂钩。社保待遇发放高低,主要取决于国家和各地已制定的待遇计发或报销管理办法,除部分基础养老金待遇外,其他社保待遇与缴费费率高低并不直接相关。

记者采访发现,当前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发放标准,主要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密切相关,而医保报销主要与报销范围与报销比例相关,均不涉及缴费费率因素。因此,只要现有社保待遇发放标准不改变,后期待遇就不会受到费率调整影响。

降低单位缴费费率对养老保险待遇也不会产生影响。目前,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根据基础养老金计发公式,基础养老金发放高低主要取决于职工退休时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和缴费年限三项因素,与企业或个人缴费费率高低无关。而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会受职工本人缴费费率影响,只有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下调,才会影响个人账户养老金这部分收入。

记者采访了解到,此次多地调整的养老保险费率,仅涉及企业缴费部分,个人缴费比例并未调整,不会影响个人账户养老金收入。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考虑到维护参保人依法享有的保障待遇,在一些统筹地区阶段性地适当降低费率并且主要是适当下调单位费率的情况下,在当期征缴收入大于支出、或依靠财政补助或动用基金累积结余可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的条件下,可以不降低个人的有关险种的保障待遇水平。

焦点三:社保费率下一步怎么降?

一些地方社保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由于不少地区职工养老、医疗两项保险基金常年收不抵支,因此这两项保险缴费费率降低的难度较大,需要全国统筹协调推进。

“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

一些受访专家表示,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意味着今后“五险一金”将精简为“四险一金”,同时也将为医保费率下调创造空间。当前生育保险覆盖面并不高,且各地生育保险基金普遍还有结余。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后,将扩大生育保险缴费面,基金结余调节用于医疗保险支出,而且两项保险合并也能降低运营管理成本。

还有专家表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要从部分地区下调,到全国范围内全面下调,除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实现全国统筹外,还需完善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保基金机制,为降低社保费率可能出现的收支缺口提供基金筹资保障。

金维刚表示,目前人社部等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人口结构和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以及积累结存状况之间存在着显著差异,这次全国统筹还不可能实现基金统收统支。因此,在该方案出台并实施之后,全国各地养老保险费率的统一还需要经历一个逐步调整的过程。

关信平表示,养老金实现全国统筹意味着广东等基金结余较多地区的基金,将调节到结余少甚至收不抵支地区使用。预计养老金全国统筹后需设置一个过渡期,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不同费率,再逐步缩小差异到全国统一,“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得到各方支持、达成共识”。

据了解,制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办法,目前也已列入相关部门今年的工作计划。“国有资本如何确定划转方式,也面临诸多挑战。”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唐钧表示,比如央企与地方国企国有资本如何实现差异化划转、划转比例如何确定等,这些难题都需要社保部门与国资管理部门充分协作,才能确保国有资本划转确实能起到充实社保基金的作用。(完)

编辑:巩盼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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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多地下调社保缴费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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