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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新税政下海淘须知常识 卖家“包税”营销或有猫腻

2016年04月13日 11:01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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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平台购物:限额内可享7折税政 没“免征额”优惠

此次实施的跨境电商新政规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按进口环节征增值税、消费税。个人年度交易限制为20000元,单次交易限制为2000元,限额内关税税率暂设为0%,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同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不再设免征额。

跨境电商通道下购物无论通过哪种方式是否都会累计进个人年度20000元的交易额限制?对此,考拉相关负责人对中新网表示,海外直邮模式应按照新政计入统计;保税模式下尚不清楚。不过上述负责人同时强调,“税改政策适用保税模式和海外直邮这两种模式,他们都需要通过海关的三单合一。”

据跨境电商新政规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购买人(订购人)的身份信息应进行认证;未进行认证的,购买人(订购人)身份信息应与付款人一致。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税费)义务人。

天猫国际某店铺一位负责人对中新网表示:“无论是直邮模式还是保税模式,个人海淘都统计消费额度,超额则需全额交税。”

个人出国购物进境:自用商品总价值5000元及以下免税

在跨境电商新政实施的同时,出境购物的消费者也陷入了迷惘:究竟什么情况入境时才免税?

据相关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及以下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但,个人入境携带物品是否为个人自用、数量是否合理需由海关判断确认。所以,并非个人携带物品总价值低于5000元或以下即可免税。

同时,按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具体按照自4月8日起实施的新的行邮税税目税率征收。

个人跨境包裹快件:适用税费50元以下减免政策

还有一种情况,境内居民与海外朋友的个人快件因不属于跨境电商范畴,按规定,执行原来的政策,适用税费50元以下减免政策。本次行邮税政策调整,只涉及行邮税的税目和税率,邮递物品50元免征税额的规定并没有变化。

4月8日起实施的行邮税政策由原来的4档调整为3档,税率分别为15%、30%、60%。不同种类的商品则执行不同档的行邮税。15%这档税率,商品包括计算机、照相机、食品、饮料、玩具、游戏品等;30%这档税率,商品则包含衣服、自行车、摄像机等;60%这档,商品包括眼影、香水、高档手表等。

而消费者从跨境电商平台购买商品,则不能再享受“50元免征税额”的优惠政策。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则取消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免征税额。


编辑:薛晓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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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跨境电商 税收 海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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