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声·政情>推荐 推荐

发改委:3月景区门票价格成价格举报投诉热点

2016年04月14日 14:22 | 来源:中国新闻网
分享到: 

  三、查处典型案例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价格举报工作,快速查处举报案件,有效维护了群众的正当价格权益。

  (一)北京市某医院违规收取急诊费用案

  北京市一市民反映,其在该市某医院急诊时,仅验血及输液(两瓶氯化钠)就被收取7200元费用,认为收费极不合理,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该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未做到明码标价,且收取急诊费用高于该院在网站上公示的相关价格。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十六条的规定,没收该院违法所得60.06万元,处以罚款60万元,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二)渭南市某学校违规收费案

  陕西省渭南市一市民反映,该市富平县某中学存在违规收费行为。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该学校向学生预收2016年春季书本费,并在2015年秋季开学向高一新生收取择校费,违规收费共计33140元。相关行为违反了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陕价行发[2012]60号)的规定。价格主管部门责令该校立即清退多收价款33140元,处以罚款5000元,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三)天津市某物业公司违规收取有线电视端口费案

  天津市一市民反映,该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下属的物业企业在住户拿房时,要求必须缴纳360元有线电视端口费,否则无法拿到钥匙。经查,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根据《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津发改价管〔2015〕541号)的第十四条规定,“物业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发生的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价格主管部门责令该公司将向1053名住户退还违规收取的网络端口费总计379080元,并要求其立即加以整改。

  (四)黄山市某风景区未公示景点门票价格案

  安徽省黄山市一市民反映,其在前往该市某景区旅游时,发现该景区收取的门票费用并未在售票处公示。经查,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根据《安徽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皖价服[2010]57号)规定,“游览参观点(景区)实行门票价格公示制度。所有旅游收费均应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决定给予该景区4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五)邵阳市某客运企业违规上调票价案

  湖南省邵阳市一市民反映,其春节期间从新宁县城乘坐开往乡镇的客车时,某客运公司以春运为由抬高票价,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2016年春运期间,该企业违规抬高运营的新宁至石门、新宁至回龙、新宁至清江桥等多线路票价,根据《湖南省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湘价商〔2014〕61号)的规定,“在政府规定范围以外,实行票价上浮或加成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查处”。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对该企业处以4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六)上海市某快递公司违规收费案

  上海市一市民反映,其通过该市某快递公司寄送包裹的运费明显高于该公司公示的收费标准,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所反映的情况属实,该公司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进行明码标价,公示资费标准:寄至北京、广东、山东等地的包裹首重(1KG)10元,续重(1KG)10元。消费者吴先生寄送货物为0.98KG,目的地为广东,应收取费用10元,该公司工作人员实际收取20元。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第8号令)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构成了价格违法行为。针对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当场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并处罚款1000元。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景区门票价格 价格举报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