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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杀妻灭子被判死缓 岳父母为其喊冤15年

2016年04月19日 14:12 | 来源: 澎湃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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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审中,李玉前当庭翻供,称自己受到了刑讯逼供。他说与自己妻子感情很深,没有杀人动机和目的。他把矛头指向马瑞芳,称案发前两人关系已形同水火,他被马瑞芳栽赃陷害,真正的凶手是马瑞芳。

李玉前还陈述:如果真的是他和马合伙杀了妻儿,他不可能在去报案时主动向公安提出马有作案嫌疑,因为这不是把矛头引向自己吗?

李玉前的律师滕鲁黔当年在辩护词中称,本案现有的证据足以断定,检方指控的杀人、分尸、抛尸的时间,李玉前都不在案发现场。按“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刑事诉讼原则,怎么都得不出李玉前是凶手的结论。

2001年11月20日,贵州高院二审裁定: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六盘水市中院重审。2003年12月1日,六盘水市中院再次作出一审判决,李玉前仍被定故意杀人罪,但被改判死缓;马瑞芳犯包庇罪,仍判8年。

2004年10月12日,贵州省高院终审裁定,维持了一审判决。

李玉前的二哥李玉山说,听完一审庭审后,他就发现案子疑点重重,“比如说,那两把被指证为分尸的菜刀,既没有缺口也没有血迹。”

“整个案卷关于被害人的遇害时间扑朔迷离。”律师王万琼说,“没有人证,可以说没有物证,没有具体的作案时间,只有李玉前、马瑞芳两人的口供,而且两人口供也不一致。”

王万琼说,如果移尸是3月20号晚上,那杨焕木凌晨一点看到马瑞芳,和马瑞芳八九点开始移尸就有冲突。

受害者父母为“凶手”申冤,探寻真相15年

贵州高院二审判决后,李玉前开始了十余年的申诉。谢初明的父母也一直在寻求真相。

4月11日,73岁的张林合对澎湃新闻说:“15年都没有个结果,真正的杀人凶手逍遥法外。”

2001年6月29日,张林合不顾子女反对,跑到监狱里看李玉前。“当时李玉前哭了,我也哭了,他说不是他做的,我说你把这个事情详详细细写下来。”

但张林合说,案发时自己其实是怀疑李玉前的,一直到2001年7月13日一审开庭。“在法庭上我就明白了,哪儿来哪儿去都明白了。”她说。

随后,张林合和丈夫谢洪禄写了好几份申诉书,张林合说,有人看了她的申诉书后对她说,“从来没有见过受害者家属为凶手申冤的”。

张林合回忆说,6月29日当天,她还去看了马瑞芳,“我当时对她说,‘你杀死她娘俩,她娘俩不会放过你的’,马瑞芳听后转身就走了。”

“他(李玉前)写信来,说要跟她娘俩走,我就又去看了他一次。”2001年的秋天,张林合对李玉前说:“她娘俩是你杀的,你要死现在就死;她娘俩不是你杀的,你就要找出凶手来。”

谢洪禄夫妇在申诉里写了很多个“为什么”,但如今,两老因为身体的原因,只能在精神上支持李家。“2014年动了4次手术,2015年又动了一次。”张林合说老伴谢洪禄。

编辑:王沥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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