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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要达77%

2016年04月25日 13:58 |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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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4月25日讯(记者 王梦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4月25日举行,本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全国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126万辆;全年生产新能源汽车37.9万辆,同比增长4倍。全面供应国四标准车用汽柴油,北京、天津、上海等地率先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渣土运输等环节监管;加强重污染天气联合会商和预警发布,严格落实应急政策。

  报告指出,按照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的要求,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7%,持续实施《大气十条》,在重点区域实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落实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突出抓好京津冀特别是北京等重点区域大气治理;着力抓好减少燃煤排放和机动车排放,加快淘汰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燃煤锅炉,提高清洁能源比例;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380万辆,全面推广车用燃油国五标准。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城市空气质量 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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