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下午,葫芦岛市委召开第154次常委会议。辽宁省委组织部干部二处处长王守宇出席会议并宣布省委关于葫芦岛市委主要领导调整决定:辽宁省委决定,严喜鹤同志任葫芦岛市委副书记,不再担任葫芦岛市纪委书记职务;那波同志任葫芦岛市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不再担任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和辽宁省纪委驻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纪检组组长职务。(记者袁慧玲)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严喜鹤 葫芦岛市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