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吆喝旅游是政府的法定职责

2016年06月28日 11:04 | 作者:叶兴法 | 来源: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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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宣传当地旅游,6月20日,湖北巴东县委书记陈行甲手持“秘境巴东”旗子,从3000米高空纵身跃下,借助媒体一飞“网红”,让巴东再次出名。之前,陈行甲还多次演唱歌曲录制MV为巴东代言(6月25日《每日经济新闻》)。

旅游业是一种知名度经济,游客心里知道它,向往它,才会去那里看看,去体验。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产业转型升级的内在需求,和居民收入增加后对多元化休闲生活的需求,都需要各地通过发展旅游产业来实现和满足。

《旅游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筹组织本地的旅游形象推广工作。”吆喝旅游,已然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责任。抓旅游就是吃喝玩乐、不务正业的观念,应该成为历史。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满足老百姓的吃喝玩乐,就是当政者应该履行的职责。谁不说俺家乡好,谁不希望自己的家乡名扬天下,宾客近悦远来?作为父母官,推广旅游就应当像招商引资一样大胆去做。

基于此,笔者以为,陈行甲这次“网红”,不仅不是不务正业,反而是一次依法践行、效果良好的营销———花极小费用取得了巨大影响力,就像澳大利亚大堡礁招聘员工、张家界天门山翼装穿越等。如果真要说旅游就是“吃喝玩乐”,那么其中也是大有学问。要知道,如今的游客是不容易被忽悠的,要吸引成千上万游客,不花点心思,不付出点努力,人家能说来就来吗?

记得在宁波初次创建文明城市的时候,笔者曾看到一句口号:“人人都是旅游形象,处处都是美丽风景。”比起普通市民,书记市长代言旅游的效果自然更胜一筹。今年5月底,山西11个地市的书记、市长或副市长上电视比拼才艺,为所在地旅游业代言。陈行甲还当选“全国优秀县委书记”,这是个含金量极高的荣誉,也说明上级组织对这位“旅游书记”工作的肯定。

旅游业涉及面广,在基层县市,旅游业要大力发展,也只有书记县长亲自代言和力推,才容易形成共识,出台政策,产生合力。相信不久的将来,全国会有更多为自己家乡代言、敢于创新发展的“旅游书记”“旅游县长”。(叶兴法)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县委书记 陈行甲 跳伞 旅游业 吆喝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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