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论>锐评 锐评

修红十字会法也应去行政化

2016年06月28日 09:18 | 作者:何勇 | 来源:新京报
分享到: 

6月27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提出,红十字会应聘请依法设立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对捐赠款物来源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将结果向红十字会理事会报告。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接受和使用情况。

近年来,红十字会的公共形象遭受到重大打击,陷入塔西佗陷阱,很多人不再信任红十字会,导致红十字会获得的社会捐款不断下滑。根据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境内接受国内外社会捐款捐物总额共计1042.26亿元,其中红十字会系统接收捐赠26.43亿元,占比2.5%。

红十字会遭遇危机,既与郭美美事件、天价餐费等诸多突发事件有关,也与法律滞后有关。《红十字会法》自1993年实施至今,已经23年没有修订过,很多内容明显落后当下,使得红十字会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既造成人们的误解,也给不法行为提供可乘之机。而此次的修订草案则要求红十字会引进外部监督,公布其收支状况,强化信息公开和透明度等。这些一直都是公众的呼吁和诉求。

但是,红十字会要想彻底走出塔西佗陷阱,重新获得人们的认可和信任,最根本的要去行政化,回归社会慈善组织的民间身份。因为目前红十字会最大的问题就是行政化色彩重,引起了人们的质疑。

因此,红十字会修法,除了完善运行监管机制,推动引进外部监督,推动信息公开之外,也应在红十字会去行政化上进行努力。以法律厘清红十字会与政府的关系,明确定位红十字会的民间组织身份。这可能从长远来看,更符合红十字会的身份与发展。

□何勇(职员)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修红十字会法 去行政化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