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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带孕求职 和丈夫一同签约经纪公司

2016年06月29日 10:07 | 来源: 天府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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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说法

在校生子前提:经济收入、学业和感情都稳定

“大学生在校生子是个人意愿,是不违法的,别人只能给予建议,但没有权利去干涉。”昨日,天府早报记者针对大学生在校期间结婚生子咨询了成都社科院专家胡光伟教授。胡教授表示,《婚姻法》规定了法定年龄,不管是大学生还是非大学生,结婚生子都是不违法的,是个人意愿,别人无权干涉。

此外,胡教授表示,对于如今社会上存在的“已婚已育”的大学生在求职时有优势,这是一种社会怪现象,企业对已经怀孕生子的女生给予更多的机会,或者一些企业不招收还未生子的女性求职者,这是一种变相的性别歧视,是不公平的。但是对于企业来说,这也是没办法的问题,毕竟企业也要考虑自己的利益。

另一方面,大学生结婚生子尽管是出于个人意愿,但是也应该要考虑经济原因,结婚生子的前提是要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做保障。最后,胡教授补充道:“我们如今出于一个多元社会,每个人的婚姻观、价值观不一样,对待事情有不同的看法是很正常的,我们没办法要求每个人都有相同的看法,对待大学生结婚生子亦是如此,外界只能给予善意的提醒和建议,但是无权干涉,最终决定权还是在她们自己手里。”不过在校结婚生子的大学生至少应做到几点:学业稳定,起码有一方未来工作、收入有保障,两个人感情稳定,父母支持。■天府早报记者王亚楠实习生穆远丽

编辑:王沥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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