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闻 要闻

商务部认定富士胶片存在倾销 今日起调整反倾销税率

2016年06月29日 16:19 | 作者:孙阳 | 来源:人民网
分享到: 

人民网北京6月29日电 (孙阳) 今日,商务部发布2016年第25号公告,公布了对原产于富士胶片制造(欧洲)有限公司和富士胶片制造(美国)有限公司的进口相纸反倾销期中复审裁决。

商务部认定,富士胶片制造(欧洲)有限公司和富士胶片制造(美国)有限公司在复审调查期内存在倾销,倾销幅度分别为23.5%和23.6%。

经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6年6月29日起,将富士胶片制造(欧洲)有限公司和富士胶片制造(美国)有限公司所适用的反倾销税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3.6%。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商务部 富士胶片 倾销 反倾销税率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