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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协召开“大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

让群众出行更便捷更舒适

2016年08月01日 09:00 | 作者:雷蕾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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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山东省政协召开“大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组织有关方面开展协商交流,为推动全省大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把脉献计。委员们建议科学编制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把优先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贯穿其中。

在年初召开的山东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牟红岩、高秀燕向大会联名提交了《关于我省大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建议》,被确定为省政协今年重点提案和提案办理协商题目。省政协主席刘伟对提案办理工作提出要求。为推进此项提案的办理,省政协副主席雷建国带领专题调研组到济南和青岛两市进行了实地调研,深入了解该省大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有关情况。

“我省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尚不能满足城市发展和居民出行的需求。”省政协委员牟红岩表示,当前存在着公交有效运力不足、服务质量不高、管理运营相对落后等问题。她建议,要大力推行公交优先战略,努力打造高效便捷、安全舒适、经济可靠、绿色低碳的城市公交系统。

“从前期调研情况来看,省内各市的城市公共交通承载率普遍较低,除青岛接近40%外,大多在20%以下。”省政协委员、山东建筑大学副校长刘甦谈及“公共交通承载率”的问题:“济南只有17%,远期规划到2030年也只有40%,过于滞后。”

“虽有专业技术应用不足和居民出行习惯的原因,但主要是城市公交发展战略不足,缺乏公交发展规划。”省交通厅巡视员高洪涛回应。刘甦委员建议调整修改规划,提高全省各市特别是省会济南的远期公共交通承载率。

省政协委员、山东省城建工程集团公司董事长刘俊福建议,因地制宜建设公交快速系统,同时鼓励允许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建设市区公共停车场。省政协委员赵建国建议,尽快实施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应用,在城市重要主次干道路口实现交通状况智能感知,信号配时科学利用,进一步提升路网通行效能。省政协委员于冲认为,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可以探索实行在外围建设自驾车游集散中心、较大范围实施错时上下班、动态收取停车费等方式。

委员们提出的另一项要做好的顶层设计,是政策法规体系。对此,高洪涛表示,将加快《山东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立法进度,争取明年出台;推动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若干意见》等政策贯彻落实,推行相关行业服务标准。

“公共交通发展好不好,哪些地方存在问题,哪些地方急需改进,群众有着切身体会和感受,也最有发言权。”据会议主持人、山东省政协秘书长张心骥介绍,此次协商会邀请了几位群众代表出席发言。

群众代表提出,上海市将老年卡免费乘公交改为65岁以上老年人发放综合津贴的方式,济南能否借鉴这种模式调节公交高峰客流?省、济南市交通管理部门表示,交通部正在推进全国公交联网售票,下一步票制改革中将充分考虑福利货币化的设计。

省政协副主席雷建国表示,省政协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调研、摸透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切实抓好提案和协商成果的转化落实,为推动大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记者雷蕾)

编辑:薛鑫

关键词:山东省政协 大城市公共交通发展 协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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