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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6年08月02日 13:42 |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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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副主任、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袁自来等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6年1月27日下午,袁自来和办公室主任吴季婷到联系企业开展调研和帮扶工作,晚上袁自来等违规接受企业宴请,并收受企业赠送的礼品。事发后,袁自来等人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袁自来、吴季婷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品计价退还。

2. 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东区派出所民警尹辉违规接受管理对象吃请问题。2015年12月,尹辉违规接受管理对象王某某吃请,在王某某开展违法摸奖销售过程中,向其泄露警务工作秘密,包庇其开展违法活动。尹辉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3. 淮南市潘集区法院审管办审判员耿成志违规接受吃请、收受他人钱财问题。耿成志任区法院立案庭庭长期间,违规接受案件当事人朱某某吃请,并在饭后收受朱某某现金5000元。耿成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4. 宿州市埇桥区辛丰小学违规公款聚餐问题。2015年12月23日中午(星期三),辛丰小学以迎接检查为名在饭店公款聚餐。席间,饮用了该校地面硬化工程承包商张某某提供的白酒及饮料。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学校副校长(主持工作)马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参与聚餐的学校副校长尚正强、教导主任武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参与聚餐、饮酒的有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5. 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弋江所综合警务室主任王昕、高校园区所副所长赵强违规接受吃请问题。2015年国庆节前后,王昕、赵强违规接受辖区内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王昕、赵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 安庆市宜秀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副中队长余强违规接受吃请等问题。余强在参与罗岭镇妙山村拆违工作期间,违规接受妙山村村干部吃请,并由妙山村公款支付其个人的钓鱼费用1050元。余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安徽省纪委)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安徽 通报 6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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