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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直播是司法公开的质变

2016年08月04日 10:10 | 作者:吴学安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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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庭审直播,就是把法院的审判活动直接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它表明了人民法院处理好案件的决心,体现着法官们心底无私天地宽的坦荡胸襟


互联网直播庭审,让司法更加阳光,让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8月2日上午9点,海南省高院联合新华网,面向全国公众庭审直播一起非法采矿案,生态是海南的生命线,司法保护青山绿水责无旁贷,案件的庭审细节将通过新华网平台呈现在“阳光”下(8月2日新华网)。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此前称,7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所有公开开庭的庭审活动原则上均通过互联网直播。互联网直播的悄然兴起,为老百姓增加了观看直播的新途径,也为司法活动开辟了一条新的接受群众监督的途径。早在2013年11月21日,最高法印发的《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就对“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法院应对庭审活动全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做到“每庭必录”,并以数据形式集中存储、定期备份、长期保存;同时,法院还应当积极创新庭审公开的方式,以视频、音频、图文、微博等方式适时公开庭审过程。如今最高法实现庭审直播的常态化,就是此项努力的成果之一。

庭审直播并不是简单的信息上网,而是司法公开的重要内容。所谓庭审直播,就是把法院的审判活动直接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它表明了人民法院处理好案件的决心,体现着法官们心底无私天地宽的坦荡胸襟。以庭审直播的方式让公众得以见证司法裁决出台的过程,就是这样一种增强互动、彼此重塑的过程。不论个案最终结果如何,公众都能全程见证,公诉方、辩护律师、法官乃至被告人的庭审表现与判决结果之间,建立正相关关系,这也是杜绝“庭审虚化”的必然要求。虽然庭审直播受庭审场地和时间所限,公众能够看到的信息仍然是控辩双方经过选择的自己最想展现的证据、事实和法律信息,但是比起能够写进判决书的那些来说,就丰富、全面了许多。这使得公众有机会对判决结果给出更为客观的评价,从而促进司法的公平、公正。

互联网正深刻地改变着人民群众的生活方式,也改变着司法审判活动的方式。庭审直播是推动法治进步的有效途径,是一种值得大力点赞的做法。一方面,案件过程的直播,对庭审的参与者也进行了约束,更好维护了法庭纪律。判决书的公开仅是结果的公开,庭审过程的公开才是看得见的公开。尤其是一些热点案件,只有审理过程公开,才能让民众对案件有全面的了解。这样才能让老百姓知道判决是如何作出的,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另一方面,网络直播庭审是司法公开的一次质的升级,使司法公开的积极意义得到进一步深化。网络直播庭审对广大群众来说如同一堂法治教育课,引导人民群众遵守法律;对办案的司法人员来说,也是一次全程监督,有利于确保审判活动的公平正义。

应当说,审判公开的效果,不仅在于让个案庭审的过程透明呈现,而且更重要的是,让公众得以见证司法裁量的全过程,法官对法律的理解、适用,控辩双方在庭审中的表现、唇枪舌剑。所谓“看得见的司法”“看得见的正义”,尽管主要在于法定程序的被信守,但也不排除社会成员在真的亲眼目睹庭审之后,对法律、司法所建立的直观感受。庭审直播,不仅有助于法院和法官展示专业形象,而且有助于司法活动接受法律和社会的监督、并起到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和教育大众的作用。(吴学安)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庭审直播 司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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