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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松绑”能否解决管理过细过死 财政部回应

2016年08月11日 07:41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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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一系列给科研人员“松绑+激励”的政策措施。那么,“松绑”的尺度有多大,能否解决资金管理过细过死的问题?“激励”的力度有多大,能否充分体现对人的重视和支持?8月10日,就社会关注的相关热点问题,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解读。

预算和实际支出对不上咋办

“打酱油的钱可以买醋”,钱没花完下年接着用

不少科研人员反映,科学研究存在许多不确定性,一个项目的完成很难精确预测要出多少次差,消耗多少实验材料。申报的项目预算与实际支出对不上怎么办?

“科研人员反映的这些问题,此次都做出了相应的改进与完善。政策‘松绑’的一大亮点,就是下放预算调剂权限。”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说,科研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一般包括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等10类左右的支出科目。政策调整后,直接费用中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等多数科目,资金如何安排都可以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调剂,即“打酱油的钱可以买醋”。

还有,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科目,也可以合并“同类项”。这三项费用合计如不超过直接费用的10%,科研人员在编制预算时无须具体说明要开几次会、出几次差了。差旅会议的标准,中央高校、科研院所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自行制定具体管理规定。因工作需要,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对确需负担的城市间交通费、国际旅费的,可在会议费等费用中列支。

今年申请的资金没花完,不用担心会被收走。意见明确,科研项目实施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以结转下年使用。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通过创新管理方式,科研项目资金将更好地适应科研活动规律和特点,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益。

“人员费”能不能再高点

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提高对科研人员的绩效激励

按照规定,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中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研发类项目,均要设立间接费用,主要用于项目承担单位的成本耗费和对科研人员的绩效激励。

“此次政策调整,突出科研项目资金对人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提高间接费用比重,加大对科研人员的绩效激励。”这位负责人介绍,核定比例可以按规定提高到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20%、15%、13%。同时,明确劳务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均可开支劳务费。

一些科研人员提出,我国科研项目间接费用与美国等国家相比比例偏低,美国等国家科研项目中“人员费”比例较高,在一这方面我们能不能加以改进?

“两国科研人员经费保障体制不尽相同,所以不能简单地进行比较。”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说,美国研究型大学对于科研人员每年发放9—10个月工资,其余2—3个月工资通过科研项目经费列支,但总薪酬不能超过其12个月工资。我国高校、院所对在编在职科研人员每年发放12个月工资,而不是只拨付9个月工资,工资无须再在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

美国科研项目资金预算中既包含研究生薪酬,又包含研究生学费减免等。对这部分支出,我国单独安排了研究生生均拨款、奖助学金、博士后日常经费、博士后科学基金等。

至于我国核定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的比例,不像美国等国家那样高,主要是我国中央财政专门安排了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的基本运转经费,还设立了改善教学科研条件的专项资金等,很大程度上可以弥补单位开展科研活动的成本耗费。而且,我国对于稳定支持的科研项目,相关费用已通过部门预算渠道安排,不存在对其进行额外补偿的问题,不需要列支间接费用。

编辑:玄燕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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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科研经费 管理过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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