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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仍存“围标”、“权钱交易” 手法更隐蔽

2016年08月30日 09:25 |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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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一名曾担任政府采购评标的专家也坦言,目前一些投标企业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公关”的重点,已经逐步从党政领导、业主单位人员和代理公司转向了评标专家,通过贿赂评标专家左右评标结果,谋取中标资格。

“尽管招投标程序已经相当透明并全程留痕,但专家为实现意图,在程序合法、环境封闭的条件下,仍有放大自由裁量权、利用招投标漏洞的可能。同时,专家对事实上违法而程序上合法的结果却无须承担法律责任。”上述专家说。

根据广西贵港纪检部门2016年5月的通报,2015年5月工程老板梁某某为获得贵港市妇幼保健院综合大楼项目,不但向时任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主任、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站长覃某行贿10万元,还向多名评标专家各行贿3000元。

为了和业主单位、评审专家搞好关系,企业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我都快成半个秘书了,一个电话就要赴饭局、陪爬山,有时候连接孩子放学这种事儿都要做。”一位企业的负责人说。

张迪也告诉记者,单位给他的提成一般是项目利润的三成,但除去各方打点的费用,最好时他自己最终能留下的也只有一成不到。“有时候为了维持关系,一些利润较小的项目我还要倒贴钱请客送礼。”他说。

招投标各方心照不宣“围标”竟成产业

“有时候通过一两句话就能看出政府招标中的‘玄机’,比如招标文件中同时要求企业具有多项资质,多半说明这个项目已经被人运作了。招标文件看上去越专业越具体,门道往往就越多。”陈斌说。

有知情人士表示,政府采购的门道一般出现在制定采购计划和采购计划审批环节,部分单位和个人因利益相互勾结,在采购计划、招标文书中设置限制性条款或一些不必要的采购要求,确保“特定”的供应商符合条件。这已经是政府招标中各方心照不宣的“潜规则”操作手法。

有业内人士透露,“范围宽泛”的招标很难运作,只有将“范围缩小、标准提高,要求具体”,他们才有操作的空间。换言之,就是要减少招标环节中的“不可控”因素,增加“可控因素”。

一位相关人士给《经济参考报》记者举了一个例子,假设某政府单位招标采购信息化办公设备。“通过运作,可以让他们设定了一些非必要‘门槛’,提高产品的报价。一款普通的笔记本电脑,可能报价为3000元,如果要求是‘超极本’,具备触摸式屏幕,对处理器运算能力、硬盘容量、电池续航时间、预装软件等方面又做了具体规定,那报价就会上升到5000元左右,这样符合该部门政府采购范围内的笔记本型号可能剩下某具体品牌中的几款。如果我是该品牌的大代理商,就能拿到市面上最低的价格,按照政府采购中‘价低中标’的原则,就肯定是我们中标。”

此外,政府采购中的“围标”行为也是行业内一个默认的“潜规则”。江西某设区市财政局采购办的一名评审专家告诉记者:“很多采购方会有早先预定好的供应商,他会告诉供应商,这次你可以中标。但必须组织另外几家来陪你竞标,好让招标看上去公平公正。”

陈斌坦言,自己有时也会被同行请去当“演员”参与竞标。因为“这次帮了别人,下次别人也会帮你。大家都在一个锅里吃饭,‘良性合作’往往要好于‘恶性竞争’”。

此外,有知情人向记者透露了“围标”中外行人很难看出一些“门道”。“公开招标信息如何公布,就很有讲究。有些被人为运作的招标,专门选在节假日的前一天或者后一天公布,还只挂在部门网站上不显眼的位置,稍不注意就会错过报名截止时间。这样一方面能确保‘内定’企业能够顺利入围,另一方面也筛除了一些自行投标的企业,减少竞争。”张迪说,“还一些部门还会在招标现场突然提出需要企业额外提供一些资料或者资质,没有提前打招呼做准备的几天内根本拿不出来,就会因为资料不全被刷下。”

在具体操作时,被请来的企业主要负责压价,挤走合作企业的潜在竞争对手,最后再以“成本核算失误”“实际产品达不到要求”等理由退出最后的竞争,或者单纯在项目方案上留下一些漏洞,再被合情合规地“淘汰出局”。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围标”实际上已经自成产业。有些公司实力不济、关系不硬,靠自己很难拿到项目,就依附在这些大公司身上,专门帮助他们围标,再通过承包大公司中标后的二级项目获利。

编辑: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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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政府采购 “围标” “权钱交易” 手法更隐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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